[招标编号:0809-1241ZQG1BC33/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学院的委托,于2013年1月17日就2013年纸质图书采购(招标编号:0809-1241ZQG1BC33/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纸质图书采购 三、项目编号:0809-1241ZQG1BC33/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目的是为确定肇庆学院2013年纸质图书采购的3个供应商,采购总金额为25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订单及现选图书的实洋数为准),要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供货。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排序第一的中标供应商采购金额为90万元,其它2个中标供应商采购金额各80万元。3个供应商均必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将采购人向该供应商预订的已出版的全部图书、符合要求的相应采编数据及发票送到采购人所在单位。如没法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采购人则以到达多少算多少结算,不再与该供应商继续采购,所剩余部分金额交由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其它中标供应商继续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3年1月17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三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刘沃明 4、评审委员会成员:刘沃明、杨汉标、阳林、孙莉群、谭寅汉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价格得分 | 商务及服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40% | 比例60% | 100% | 1 | 广州龙业图书有限公司 | 是 | 39.71 | 51.66 | 91.37 | 3 | 2 | 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9.43 | 49.33 | 88.76 | 4 | 3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38.61 | 55.34 | 93.95 | 1 | 4 | 北京腾飞华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9.15 | 39.34 | 78.49 | 6 | 5 | 广东天林华翰图书音像发行有限公司 | 是 | 38.08 | 40.67 | 78.75 | 5 | 6 | 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 是 | 40.00 | 51.66 | 91.66 | 2 | 7 | 武汉三新书业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8 | 广东才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备注: 1、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经检查,武汉三新书业有限公司现场签署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授权代表不一致;广东才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号码与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号码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两家公司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符合性检查。 九、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00,000.00元 平均折扣率:72.00% 供货时间:预订图书在出版后2个月内到货,现采图书20天内到货 中标单位: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00,000.00元 平均折扣率:69.50% 供货时间:预订图书在出版后2个月内到货,现采图书20天内到货 中标单位:广州龙业图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00,000.00元 平均折扣率:70.00% 供货时间:预订图书在出版后1个月内到货,现采图书20天内到货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起七天内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用户单位联系尽快(三十天内)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账号:****************5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学院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zqhl2313165@21cn.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或肇庆学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