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合肥移动地铁4号线特种光缆及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包1)_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0-2022年度合肥移动地铁4号线特种光缆及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包1)_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合肥移动地铁4号线特种光缆及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包1)_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包1成交候选人依次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中,未提供“涂覆层直径(未着色)”项指标,不符合资格评审项中“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AS认证)出具的型号为GYFDTZA53-144B1.3光缆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项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足100万,不符合资格评审项中“2017年 1月1日至今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类项目是指:阻燃带状类光缆销售)。”项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足100万,不符合资格评审项中“2017年 1月1日至今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类项目是指:阻燃带状类光缆销售)。”项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