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2022年乐清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采购结果公告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2022年乐清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2022年乐清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采购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乐清市财政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21-2022年乐清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CG202012A0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
六、 定标日期:2021年01月12日
七、 入围结果:
********33334"> 入围供应商名称 |
********33334"> 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 |
********33334"> 杭州银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乐清银鹰山庄分公司 |
********33334"> 天豪(温州)发展有限公司天豪君澜大酒店 |
********33334"> 乐清市金鼎大酒店有限公司 |
********33334"> 乐清市江南洲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3334"> 乐清市沪川大酒店有限公司 |
********33334">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 |
********33334"> 乐清市朴格大酒店(普通合伙) |
********33334"> 乐清市国际大酒店银城广场有限公司 |
八、评审专家名单:
张路、周筱珍、郑志清、林杰、包哲锋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2、采购人名称: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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