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漕河区)1标段、2标段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漕河区)1标段、2标段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项目名称:【蕲春县中心】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漕河项目区)1标段、2标段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漕河项目区)2标段(彭祖村、田河村)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012SY-********2)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012SY-********2
一、招标概况
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漕河项目区)1标段、2标段2020年蕲春县漕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漕河项目区)2标段(彭祖村、田河村)于2020年12月21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1月11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漕河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黄石金枫叶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湖北万类园林古建有限公司 湖北东楚园林古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85 *******.19 *******.69
质量(如有)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陈前水 彭安东 石庆江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漕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阳北路81号
联系人:叶诚
电话(传真):134*****28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99号
联系人: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9*****590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0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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