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编号:GLZC2020-G3-00169-GXDW)采购合同公告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编号:GLZC2020-G3-00169-GXDW)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编号:GLZC2020-G3-00169-GXDW)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GLZC2020-G3-00169-GXDW
二、合同名称: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0-G3-00169-GXDW
四、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区委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05、06、07、08、09单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商务酒店工程结算审核
数量:1
单价:1、本项目对投标人评审服务费实行固定费率报价: 按照桂林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标准执行(结算评审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2‰或项目净核减值×4%,两者取高值)。 2、如工程项目按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 3、工程结算评审服务费,参照《关于下发桂林市财政性投资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市财基字[2001] 4号)、关于修订《项目结算送审承诺书》的通知(市财办[2014]9号)相关规定,送审工程总造价与最终审定造价误差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造价审核费由施工方承担,不计入工程项目总成本。 4、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预算、结算审核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委托协议书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合同金额:1、本项目对投标人评审服务费实行固定费率报价: 按照桂林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标准执行(结算评审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2‰或项目净核减值×4%,两者取高值)。 2、如工程项目按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 3、工程结算评审服务费,参照《关于下发桂林市财政性投资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市财基字[2001] 4号)、关于修订《项目结算送审承诺书》的通知(市财办[2014]9号)相关规定,送审工程总造价与最终审定造价误差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造价审核费由施工方承担,不计入工程项目总成本。 4、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预算、结算审核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委托协议书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6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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