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台式分光测色仪(色度仪)中标结果

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台式分光测色仪(色度仪)中标结果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台式分光测色仪(色度仪)采购项目(GDC-****************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台式分光测色仪(色度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利利 联系人: 卫贞姬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h_wanli@sina.com 电子邮件: seven@shanion.com
开始日期: 2012-12-12 08:23:21 送货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
截止日期: 2013-01-21 08:23:21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0 天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供货商竞价时需上传《主要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见附表)。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是美国HunterLab颜色管理公司在中国区的官方正式授权商,应保证以下售后条款,质量符合买方要求并符合制造商规定的各项出厂标准,同时按厂家标准验收程序和国家有关标准、规程验收。  安装调试:用户收到合同货物后,由HunterLab授权安装工程师赴用户处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  1、 提供测色仪硬件及软件的安装建议规划书(合同签订后即提供)。  2、 现场系统硬件安装和整套系统调试。  3、 培训:设备到货后由上海信联公司安装工程师至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并进行现场培训,内容包括:1)理论知识:讲解色度学基础知识;颜色的三要素;CIE标准色度学系统:标准光源、标准色度观察者;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仪器的几何构造及其它基本结构介绍。2)仪器操作:现场硬件,软件的功能、操作;结合客户实际应用再次培训;仪器的维修及养护,简易故障的排除等;使用户彻底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仪器的应用操作技能。   质量保证:  1、上海信联公司所销售给用户的仪器应确保是美国HunterLab公司原厂生产并检验合格 的全新仪器,并符合原厂提供的质量标准。  2、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若因材料或加工因素而导致任何缺陷,供货方必须马上更换新品,所有更换新品费用(含交货/退货运费)由供货方自行负担。在质保期外发生任何问题,供货方应派工程师至用户现场进行有偿服务。供货方应于接到用户方书面需求之24小时内做出积极响应,如有需要,供货方应于工作日72小时内派工程师至用户现场负责免费尽快解决问题。  3、供货方应有充足的备件保证,在保修期内外都能方便地更换耗品。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是1991年注册于漕河泾开发区的一家中美合资企业,亦是美国信联科技公司(Shanion Technology, Inc.)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我公司专门致力于颜色产品的应用和推广,作为美国 HunterLab颜色管理公司在中国区的官方授权商,我们于2001,2003年,2004,2006,2007,2008,2010,2011,2012年获得美国 HunterLab 颜色管理公司国际销售第一,2002年,2005,2008,2009年国际销售第二的骄人成绩。
报价总金额: 96,0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96,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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