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照相机中标结果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照相机中标结果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照相机采购项目(GDC-****************0)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西宁新捷诚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照相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0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成交供应商: 西宁新捷诚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红梅 联系人: 高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qq.com 电子邮件: ********6@qq.com">********6@qq.com
开始日期: 2013-01-18 07:23:19 送货地点: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开发区金桥路38号
截止日期: 2013-01-25 07:23:19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1、供应商提供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2、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送货到采购人的运费即产品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3、供货商必须是中央政府采购摄影摄像类产品的协议供货商。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西宁新捷诚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专业传统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照相机销售和维修的专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常年经销Canon(佳能)、Nikon(尼康)、SONY(索尼)等公司生产的专业传统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公司被指定为Canon(佳能)、Nikon(尼康)、SONY(索尼)专业传统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照相机设备青海区代理商,就本次采购,本公司承诺:我公司对所有销售的产品保证是原包装产品,并随机附有中文说明书、产品保修卡,所有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经生产厂家认定为非人为造成的故障,商品负责免费保修、产品在出售后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一个月内更换同型号产品、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维修服务响应时间西宁市内的一个工作日内到达并进行检修、非西宁市(周边地区)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检修。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我公司提供货品均为正品行货
报价总金额: 40,500.00
采购人意见
1、拍名在先的北京赛特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中央政府采购摄影摄像类产品的协议供货商,未达到资质要求。2、兰州联盛畅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未达到我方要求。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西宁新捷诚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0,5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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