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河社区广场景观灯招标公告
沛河社区广场景观灯招标公告
杜集镇沛河社区广场景观灯采购项目发包公告
杜集镇沛河社区广场景观灯采购项目,由杜集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杜集镇沛河社区广场景观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jztb********2
3、项目地点:长丰县杜集镇;项目单位: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摇号)
5、项目概况:15米广场灯一个,3.5米景观灯6个。
6、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
7、项目概算:3万元。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余款为质保金,3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二、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检测报告:所投光源、电池板、灯杆、电池等部件具有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资质检测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所投灯具提供由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3、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3年期。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4、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5、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三、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报名条件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四、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六、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八、登记领取材料时间和地点: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下午五点结束;2、地点:杜集镇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啸倪亮 韩玉婷
杜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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