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1-01-13 09:44:34 来源: 本站原创

一、项目编号:DHCG********

二、项目名称: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299500(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00路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温州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秀云,陈志俭,南春容,吴波,焦蓉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一次性按7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渔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横河南新村1号(渔政大楼)6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质疑联系人:蔡继晗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楼C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丽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小呈

质疑联系方式:188*****1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12月22日
2021年01月13日




附件信息:

  • ********6/202012/cf40f3d0-f7c8-4e76-be8b-af060de823e6">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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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广 协同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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