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成交公告

[磋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磋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成交公告


\t\t\t\t\t一、项目编号:PXM2021_941102_********1-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89.9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中标金额:89.9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0X 89.91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 1 89.91万元 89.91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预计约4万件,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2、数量:13、简要技术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预计约4万件,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封京艳、李静静、袁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86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田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方式:段森涛、王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森涛、王欣 电 话:  ***-********
电子卷宗磋商文件定稿.pdf
声明函.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卷宗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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