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发包第4次)LBCG2020174A-重4中标(成交)公告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发包第4次)LBCG2020174A-重4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发包第4次)LBCG*******A-重4中标(成交)公告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五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五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城威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九华镇九华居委会35组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地下人防防化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五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红梅 尚峰 何光银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6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东侧银河一路南侧环宇国际广场4号6楼617-622室,联系电话: 182*****07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189*****19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东侧银河一路南侧环宇国际广场4号6楼617-622室

联系方式:182*****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82*****0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标识标牌 防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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