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0】0325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325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服务采购 2.合同金额 大写:贰仟贰佰陆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年 陆仟柒佰玖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三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服务 采购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项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月4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1.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付第一年服务费的30%作为预付款支持项目建设。 2.设备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系统对接并试运行一个月正常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的70%。 3.在项目服务满足项目绩效目标的前提下,第二、三年的款项支付以第一年的验收时间节点分别顺延12和24个月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1月4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月4日 甲 方: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乙 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 创新发展中心(公章)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郑穆 委托代理人:李**委托定代理人: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