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棚户区改造-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1、项目名称: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GXXMGL-ZB-(ZX)*******
3、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招标类别:?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7、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8、结构类型及规模:在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之间规划道路先行建设约300m排水渠道,在奇营三组规划路建设约410 m排水渠道,配套建设沉砂池、格栅等设施2座,并预留沿线雨水排水支管与检查井进行雨污分流。
9、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
10、开标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月13日,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12、拟中标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13、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00元(其中勘查费为99000.00元,设计费为3931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07000.00元,暂列费用为*******.00元)。
工期:35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295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陆楷(注册编号:桂********3583)
设计负责人:何晓俊(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李风平(注册编号:桂********8831)
专职安全员:刘功波(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青浦区赵巷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虎门二桥(番禺段)石楼镇沙南村安置区配套道路及室外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惠南镇听潮区域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水厂源水管工程;
(5)监利县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勘察、测量、设计(第三标段);
(6)柳州市洛维排水干渠项目设计;
(7)培江五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投标报价为:********.00元(其中勘查费为99040.00元,设计费为39312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08000.00元,暂列费用为*******.00元)
工期:35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295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何祥洪(注册编号:赣136*****4867)
设计负责人:梁聪(证书编号:CS********2)
项目经理:伍志忠(注册编号:赣136*****1135)
专职安全员:陈浩(证书编号:赣建安C(20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众埠镇污水处理厂及乐港镇、后港镇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00元(其中勘查费为98000.00元,设计费为392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01000.00元,暂列费用为*******.00元)。
工期:35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295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多廷(注册编号:桂********0942)
设计负责人:陈永青(证书编号:?CS********8)
项目经理:梁雄(注册编号:桂********4994)
专职安全员:罗丽秋(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乐业县城镇危旧房、房改房改造,当站至各立城中村改造项目A区(EPC);
(2)乐业县2019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3)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二坑溪、凤凰江、细冲沟设计项目;
(4)浦北县县城供水项目。
1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资质未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资质要求,故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15、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16、投诉受理部门: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受理电话:****-*******
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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