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 中标结果

四川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 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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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汉蓉兴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连山镇石梯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 279.79元/吨。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出泥要求和其他污染排放要求(1)总体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大气排放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具体执行标准以项目所在厂区环评为准。 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具体执行标准以本项目环评为准。 本项目所产生的非污泥的固体废弃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处理最终产品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 23486-2009)、《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的指标要求。(2)具体要求: 2.1将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折合含水率80%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2.2处理后的污泥PH值标准为6-9; 2.3处理后污泥的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 23486-2009)、《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的指标要求,以污泥干基计; 2.4处理前的污泥不列为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后的污泥不能列为危险固体废物;2.5任何时候堆积在污水处理厂区内的污泥不得超过150吨(含水率为80%的污泥),污泥状态即为污水处理厂内经过脱水处理后的状态,且需袋装规范堆放。 2.6后续服务:当国家的污泥处置工艺和标准发生变更时,投标人需满足最新标准,处置费用可另再协商。2、本项目所产生的产物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 23486-2009)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的要求。3、对服务工艺设计的要求(适用于初级处理在污水处理厂实施的) (1)投标人对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按符合环保要求进行工艺设计; (2)投标人选用的工艺路线应具有较强的抗冲击负荷能力,运行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设备选型时应贯彻“节能、降耗”的原则; (4)投标人的所有建、构筑物均应在用地红线内; (5)投标人应对处理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6)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措施; (7)配套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处置设备应匹配紧急情况下的相对应急处理措施; (9)选用的处理工艺技术要求配套完善,自动化程度高; (10)本项目污泥处理接入口:应分别考虑新厂和老厂的接入口; (11)污泥输送设备应为密封设计、防止洒漏和臭气外溢,同时方便检修维护。4、服务分包的有关要求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六条28项执行”。5、服务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设备设置应不少于1条生产线且具备55吨/天的污泥处置能力。6、服务设备及附属设施时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自行负责项目施工场地施工围挡、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 (2)遵守有关厂区范围内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的管理规定。7、关于投标人人员的要求 (1)投标人自行负责其人员的食宿及各种生活设施,采取合理的卫生、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雇员的健康和安全。 (2)投标人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有关岗位资格的要求,持证上岗。 (3)投标人自行为其雇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处理雇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投标人人员应服从招标人厂区内的相关管理制度。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雇员工资,如因欠薪问题导致围堵招标人场地或其他事件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8、报价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污水处理厂现状及污泥性状。 报价为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泥折合成含水率80%的污泥处理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费、处置费、人工费、计量费、检测费、污泥运输车辆清洁费、环保措施费、增值税及其他税项、保险费、风险费等以及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昌宏、刘莉、邱玉兰、肖勇,采购人代表:郭剑。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购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1.1%;500万-1000万0.8%;1000万-5000万0.5%。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0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天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一段273号(德顺苑办公楼7楼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勇;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污泥处理 污水处理厂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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