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永安镇龙塘至永安桥通村公路工程中标结果

凤冈县永安镇龙塘至永安桥通村公路工程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凤冈县永安镇龙塘至永安桥通村公路工程

招 标 人 凤冈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02月0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景德镇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95.554

项目经理或总监 邹群

报 价 *******.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87.535

项目经理或总监 徐书明

报 价 *******.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85.415

项目经理或总监 罗剑

报 价 *******.00元

公示期 2013-02-01 至 2013-02-0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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