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第四期廉租住房工程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普定县第四期廉租住房工程附属工程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普定县第四期廉租住房工程项目附属工程
招 标 人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02-01
开标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顺市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100 得票数

项目经理 李世国

报价 *******.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夏工程承包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0 得票数

项目经理 艾万田

报价 *******.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80 得票数

项目经理 梁瑞峰

报价 *******.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02-01 至 2013-02-0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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