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011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保洁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1 | *******.12 | 合计金额小写: *******.12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捌万贰仟肆佰玖拾壹元壹角贰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物业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保洁及外勤服务。保洁包含医院医疗区的室内区域、医院公共区域、医院标本送检、家属区室外保洁服务等内容;外勤服务包含外围环境管理、绿化养护、勤杂服务、除“四害”、控烟等内容。 基本概况: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是城乡居民、省市区职工、工伤、生育等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爱婴医院,长沙医学院教学医院,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市级物价信得过单位。位于望城区郭亮北路126号,占地51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2元/年,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根据甲方考评情况壹年壹签,第一年合同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6874.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考核细则见附件)及奖罚情况按月支付。在乙方提供正式全额发票资料后,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工作考评办法》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工作考评办法》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6.1.2向乙方移交甲方竣工总平面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6.1.3向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的空间及相关设施(水、电、气、排水设施)。 6.1.4配合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6.1.5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6.2.1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6.2.2乙方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事项,均不得违背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2.3乙方因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服务时,需移交全部设备、设施等相关档案资料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9.4 乙方对服务使用的公共设施、房屋、场地,没有得到甲方授权,不享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6.2.4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及岗中培训,培训时长均不少于5小时,培训内容包括院感、礼仪、职业防护等方面知识。岗中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6.2.5乙方所有拟安排的工作人员食宿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提供。 6.2.6乙方及乙方拟安排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体检合格后方可进本项目工作,且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离本项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出现安全隐患等后果,一概由乙方承担。 6.2.7乙方应配置专用的洗地机、自动洗地吸水机、地面/地毯吹干机、吸尘机、洗涤设备、卫生工具车、对讲机、院内垃圾转运车等专业卫生工具,乙方所使用的所有用具(包含生活垃圾袋、医疗垃圾袋)均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所使用的保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保洁手推车。 6.2.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7.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直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月1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1.1履行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增加任何费用。甲方如需要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11.2所有物业保洁人员年龄男性应控制在58周岁以下,女性控制在53周岁以下。 11.3在卫监、疾控、文明办等各级行政部门检查中因乙方工作不到位所产生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根据产生的负面影响酌情予以1-5万元罚款处理,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11.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意外伤害、劳资纠纷等一概与医院无关,乙方应在此期间保障甲方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11.5其他:本项目招标投标价为包干价格。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后期所有人工、人员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人员岗位安排为方便叙述,乙方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物业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及实地勘查来细化具体岗位及人数,但不得低于设置总人数。乙方所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按长沙市区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预算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