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厦集团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状况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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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in

新厦集团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状况审计项目

(招标编号:XZC********00019)

公示开始时间:2021-01-18 15: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1-01-20 17:00:00

一、评标情况

新厦集团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状况审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苏捷宏普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投标报价:11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捷宏普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正宏;
中标候选人(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辉一;
中标候选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的项目负责人:胡佃东;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捷宏普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健、吉莉、王敏;评标日期:2021 年 1月18日下午 14时 00 分;评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楼1001室。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路24号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139*****80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光华路160号B幢1001室
联 系 人
:张静
电 话
183*****238
电 子 邮 件
********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状况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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