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公示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LC-2021-0001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单位办公楼周边草坪、灌木、树木等绿化养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2养护期:两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园林绿化养护的相关标准
五、开评标信息
5.1开评标日期:2021年1月18日
5.2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14栋302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6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信阳市?河区玉栋园艺 | 信阳市?河区大拱桥花卉市场6号 | 238700.00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祝学华 陈 军归志华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附近
代理机构: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31*****717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C座4层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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