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中标结果
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中标结果
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依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村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1]1929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2]1154号)要求,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康县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就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3年2月4日下午15:00时就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一标段200.00万元,二标段175.00万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 2013年2月4日15:00时
开标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一标段197.28万元,二标段172.62万元
成交工期:21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林森
五、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保康县能源办公室
联 系 人:宋永和 联系电话:156*****3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董必海 联系电话:133*****903
监管部门:保康县政府采购办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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