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_鹤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运营、服务项目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_HGC[2021]0019成交公告
鹤岗市公安局_鹤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运营、服务项目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_HGC[2021]0019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_鹤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运营、服务项目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_HGC[2021]0019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HGC[2021]0019
一、项目编号:HGC[2021]0019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_鹤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运营、服务项目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 1197500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 | 鹤岗市公安局_鹤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运营、服务项目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管理咨询、三方验收及评价服务项目 |
服务要求 | 满足采购人服务所需要求 |
服务时间 | 经双方协商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果伸 | 鹤岗市公安局 | |
2 | 袁云才 |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信息科 | 高级工程师 |
3 | 钟淑萍 | 鹤岗矿业集团社会保险局 | 工程师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15663000626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岗市北红旗路28号
联系人:井春玲张青联系电话:0468-3356877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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