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平溪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拍卖服务(第二次)合同公示

洞口县平溪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拍卖服务(第二次)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洞口县平溪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拍卖服务(第二次)合同公示

*******bc3.pdf" target="_blank">附件下载https://ggzy.shaoyang.gov.cn/file/getcontent/600683fa644c9b*******bc3.pdf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洞口财采计********13

采购人(全称):邵阳雪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拍卖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平溪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拍卖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13

(3)项目内容:洞口县平溪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拍卖服务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3月18日,完成日期:2021年3月18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地点:洞口县

方式:现场拍卖

4.付款:

1、拍卖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全部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3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雪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候家塘支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服务 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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