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装卸业务外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装卸业务外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装卸业务外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装卸
业务外包招标
招标编号:CRMZD2020-171
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A01 | 德州迅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A02 | 德州公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
A03 | 泊头市通达装卸作业有限公司 |
A04 | 吴桥县桑园镇装卸运输队 |
A05 | 东光县东兴装卸队 |
A06 | 泊头市丰顺祥货物装卸有限公司 |
A07 | 沧州市新华区耀发货运服务中心 |
A08 | 天津市静海区庆发装卸队 |
A09 | 天津市顺利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A10 | 天津市华清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
A12 | 天津金而思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A13 | 天津开发区盛铁物流有限公司 |
A14 | 天津鑫实装卸有限公司 |
A15 | 天津市蓟县维春装卸队 |
A16 | 天津路龙速捷物流有限公司 |
A17 | 天津宏圣和装卸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1日止。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铁路总公司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电话:***-********
2021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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