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仑物流园区冲仑大道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冲仑物流园区冲仑大道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防城港市冲仑物流园区冲仑大道工程设计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一、工程名称:防城港市冲仑物流园区冲仑大道工程设计

二、工程规模:本次设计范围全场约3600米,路宽40米。按城市次干路Ⅱ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40Km/h。

三、工期:1、中标单位要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成果方案经住建委审批后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并移交成果文件(含各阶段成果报告评审时间);

3、初步设计经评审合格之日起20日历内完成该项的施工图设计并移交成果文件。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2-5

六、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 ****-*******

七、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7日

八、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国侨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捌拾贰万元整(¥*******.00元);项目负责人:李卫宁。

第二中标候选人: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投标报价:贰佰捌拾陆万伍仟元整(¥*******.00元); 项目负责人:廖文灿。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传真: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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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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