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资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资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资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D-2020-CG059

二、项目名称:资产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资产安全保管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日信大厦1,798,200.00元

合同包2(贵重资产鉴定及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大连恒鑫珠宝首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10号1单元7层24号1,170,000.00元

合同包3(艺术品及其他类鉴定及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大连宝贤摩尼艺术品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10号1单元7层23号中央公馆07D71,429,000.00元

合同包4(房屋车辆等通用类资产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中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北垣大厦208号优惠率:40.00%

合同包5(贵重资产及艺术品类资产拍卖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8号楼5单元102室 优惠率:40.00%

合同包6(房屋车辆类拍卖及辅助过户等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8号楼5单元102室 优惠率: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资产安全保管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安全服务资产安全保管服务1.资产安全保管服务。 负责所保管物品资产的日常管理(含保存、维护、 盘库、 交接、 入库、 出库) , 物资拍卖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建档、 造册、 运输等处置服务, 运输服务中包含但不限于送拍、 送检等运输服务。) 或处置过程管理(物资运输全程的武装押运, 专业押运车辆、 枪弹、 押运人员、 包装、 全程摄录像和各项安保、 消防措施等) 。 2.对报所保管的资产进行投保。 若发生丢失、 损坏等情况, 具有赔偿能力并照价赔偿。1.资产安全保管服务。 负责所保管物品资产的日常管理(含保存、维护、 盘库、 交接、 入库、 出库) , 物资拍卖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建档、 造册、 运输等处置服务, 运输服务中包含但不限于送拍、 送检等运输服务。) 或处置过程管理(物资运输全程的武装押运, 专业押运车辆、 枪弹、 押运人员、 包装、 全程摄录像和各项安保、 消防措施等) 。 2.对报所保管的资产进行投保。 若发生丢失、 损坏等情况, 具有赔偿能力并照价赔偿。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1期: 符合招标人要求1,798,200.00

合同包2(贵重资产鉴定及评估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贵重资产鉴定及评估服务贵重资产鉴定及评估服务(1)按照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及时出具鉴定报告,保证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2)现场鉴定,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鉴定人员及鉴定仪器等到达现场做实质性响应,必须派出足够数量、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保证高质量完成本次委托鉴定工作。(3)工作人员在鉴定实物、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达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影响鉴定结果的客观性。(4)工作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诚实、正直、公平地对待委托鉴定业务中有关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5)工作人员得出鉴定结果和撰写鉴定报告书必须提供可靠、充实的依据,鉴定均保留原始记录存档。(6)按约定时间完成鉴定业务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7)对甲方提出的疑问,乙方应及时予以解答。(8)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按照真实评估价值赔偿。(9)中标人应依据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甲方的委托物品进行认真严谨的鉴定,不受被委托物品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在掌握详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鉴定结论。2.3其他(1)本包标的数量为暂估量。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2)付款方式:资产处置完成后支付鉴定费用的97%,剩余3%待鉴定年满一年后支付。结算时需提供正规发票及招标人所需手续办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符合招标人要求1,170,000.00

合同包3(艺术品及其他类鉴定及评估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艺术品类鉴定及评估服务艺术品及其他类鉴定及评估服务服务要求,1、按照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及时出具鉴定报告,保证鉴定报 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现场鉴定,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鉴定人员 及鉴定仪器等到达现场做实质性响应,必须派出足够数量、富有经验的专业人 员组成工作小组,保证高质量完成本次委托鉴定工作。 3、工作人员在鉴定实 物、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达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影响鉴 定结果的客观性。 4、工作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诚实、正直、公平地对 待委托鉴定业务中有关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5、 工作人员得出鉴定结果和撰写鉴定报告书必须提供可靠、充实的依据,鉴定均 保留原始记录存档。 6、按约定时间完成鉴定业务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如遇 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7、对甲方提出的疑问,乙方应及时予以解 答。 8、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按照真实 评估价值赔偿。 9、中标人应依据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甲方的委托物 品进行认真严谨的鉴定,不受被委托物品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在掌握详实 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鉴 定结论。 其他,1.本包标的数量为暂估量。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付款方 式:资产处置完成后支付鉴定费用的97%,剩余3%待鉴定年满一年后支付。结 算时需提供正规发票及招标人所需手续办理。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符合招标人要求1,429,000.00

合同包4(房屋车辆等通用类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4-1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房屋车辆等通用类资产评估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1.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行业特点进行人员培训,明确人员进行勘查核实,并收集相关的资料。2.供应商委派相应人员参加评估项目的现场工作,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实物资产应进行实地勘察或抽查。对评估结果应有分析过程和记录。3.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必须有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及日期等内容。4.评估报告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后方可出具正式报告5.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满足采购人对工作质量的要求。6.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和授权,不得将本规范书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7.全部资产评估业务人员为本项目所发生的现场工作费用(包括食宿、交通等)以及由评估机构所在地至采购人工作现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和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的解释和修改权。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和评估业务委托合同,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和评估业务委托合同将作为中标合同的附件。 9.付款方式:以年为周期,据实结算。结算时需提供正规发票及招标人所需手续办理。10.报价方式: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注协[2018]10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业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所需提供房屋、车辆等资产的评估服务,对评估项目出具报告并依法承担责任。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符合招标人要求2,000,000.00

合同包5(贵重资产及艺术品类资产拍卖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5-1其他商务服务贵重资产及艺术品类资产拍卖服务贵重资产及艺术品类资产拍卖服务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委托协议开展拍卖辅助工作。 (二)遵从 委托方监督和工作安排。 (三)不擅自将拍卖辅助工作转包给其它机构、组织 和个人。 (四)遵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工作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廉洁自律。 二、工作职责及范围 (一)草拟公告、询价函、价格告知 函等文书,交委托审核。 (二)制作拍卖照片、视频、文字说明等(视频、照 片等应能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包括制作单位、拍卖财产名称等,时长 一般不少于1分半钟,照片不少于8张。 (三)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 查看,封存样品等。 (四)协助委托方对议价、询价、评估等方式确定拍卖财 产处置参考价进行辅助服务。 (五)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拍卖财 产的详情、网拍流程、竞买报名、相关政策等事项。 (六)提供看样服务。看 样服务须经执行法院同意,看样过程中须对看样人进行现场登记,并在看样结 束后立即将看样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看样时间及过程等)反馈招标人。 (七)草拟《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经委托 方同意后上传至法定拍卖平台向社会发布。 (八)完成记录、资料收集、档案 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九)执行委托方委托的其他网拍辅助工作。 其他,1.报价方式:(1)资产拍卖成交后收费不超过资产成交价格的5%(以 下浮率的方式报价),由买受人支付。 (2)资产流拍后取费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标 准费率下浮5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第十五条 网拍成交或流拍后网络司法 变卖成交的,执行法院按不高于以下标准向网拍辅助机构确定辅助工作费用: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 过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 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船舶、航空器等 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 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 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网拍流拍、流拍后变卖无人应买、申请执行人或 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执行法院将以物抵债价格作为成交价,按 本条第一款规定计算并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2.付款方式:流拍资产处置后,按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 2.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5‰支付。结算时需提供正规发票及招 标人所需手续办理。成交资产的拍卖服务费向买受人收取。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符合招标人要求1,000,000.00

合同包6(房屋车辆类拍卖及辅助过户等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6-1其他商务服务房屋车辆类拍卖及辅助过户等服务房屋车辆类拍卖及辅助过户等服务一、拍卖辅助工作: 1、工作原则 (一)按照委托协议开展拍卖辅 助工作。 (二)遵从委托方监督和工作安排。 (三)不擅自将拍卖辅助工作转 包给其它机构、组织和个人。 (四)遵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工作要 求,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廉洁自律。 2、工作职责及范围 (一)草拟公 告、询价函、价格告知函等文书,交委托审核。 (二)制作拍卖照片、视频、 文字说明等(视频、照片等应能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包括制作单位、 拍卖财产名称等,时长一般不少于1分半钟,照片不少于8张。 (三)展示拍卖 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四)协助委托方对议价、询价、 评估等方式确定拍卖财产处置参考价进行辅助服务。 (五)提供咨询服务。咨 询服务内容包括拍卖财产的详情、网拍流程、竞买报名、相关政策等事项。 (六)提供看样服务。看样服务须经执行法院同意,看样过程中须对看样人进 行现场登记,并在看样结束后立即将看样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看样时间 及过程等)反馈招标人。 (七)草拟《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 调查表》等材料,经委托方同意后上传至法定拍卖平台向社会发布。 (八)完 成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九)执行委托方委托的其他网 拍辅助工作。 二、过户辅助工作: 1、拍卖标的的调查、分析 为竞买人全面调 查拍卖标的权属状况、查封情况、占有情况、权利限制的情况、房产及车辆落 户情况,客观展示房产及车辆现状外观和内部的完整照片及视频,做房产及车 辆的税费规划与测算、未知风险提示等事宜,出具《资产分析报告》。 2、拍 卖房产及车辆辅助过户 竞买人成功购得拍卖标的后,由中标人直接接受招标人 委托办理房产及车辆的解除查封或解除抵押、到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局及 车辆登记部门备案法律文书、代办房产及车辆过户手续,配合买受人领取相关 登记证书。 其他,1.报价方式:(1)资产拍卖成交后收费不超过资产成交价格的5%(以 下浮率的方式报价),由买受人支付。 (2)资产流拍后取费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标 准费率下浮5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第十五条 网拍成交或流拍后网络司法 变卖成交的,执行法院按不高于以下标准向网拍辅助机构确定辅助工作费用: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 过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 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船舶、航空器等 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 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 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网拍流拍、流拍后变卖无人应买、申请执行人或 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执行法院将以物抵债价格作为成交价,按 本条第一款规定计算并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2.付款方式:流拍资产处置后,按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 2.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5‰支付。结算时需提供正规发票及招 标人所需手续办理。成交资产的拍卖服务费向买受人收取。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符合招标人要求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玲玲、杨红华、兰金梅、张利霞、马艰、徐桂琴、段如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资产安全保管服务):2.69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贵重资产鉴定及评估服务):1.7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艺术品及其他类鉴定及评估服务):2.14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房屋车辆等通用类资产评估服务):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贵重资产及艺术品类资产拍卖服务):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房屋车辆类拍卖及辅助过户等服务):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0日


相关附件:
*******e4b055b41/pkdfi3kic2.pdf">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pdf
*******f18975a9f/ly1td80cz5.pdf">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大连宝贤摩尼艺术品鉴定评估有限公司).pdf
*******f********/ek2khxuhu9.pdf">合同包6: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pdf
*******20fdc5ac3/28dayk4xd6.pdf">合同包4: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内蒙古中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pdf
*******e1a2625dd/pojakvosxn.pdf">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大连恒鑫珠宝首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财政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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