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天津西青区精武镇和兴佳园室外雨水招标20201026

二局三直营天津西青区精武镇和兴佳园室外雨水招标20201026

项目名称:二局三直营天津西青区精武镇和兴佳园室外雨水招标20201026

招 标 公 告

1.1 工程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城镇(和兴佳园)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地块东至迎水南路,南至乾华道,西至规划支路,北至津涞公路。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 年11月 20日(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绝对工期为61天(含法定节假日)(以现场实际使用最终时间为准)。

1.4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门禁卡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安全部领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加采保费购买,具体收费标准为:安全帽(蓝色、黄色)26元/个,安全带100元/条,安全马甲15元/件。门禁卡押金20元,门禁卡退卡时扣除10元工本费无息返还。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其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5 生产、生活区设置: 提供生活区宿舍(仅提供床架,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不提供交通工具)、食堂(乙方自行负责伙食费)、施工现场 。

1.6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有室外雨水、冷凝水工程工作。

二 资金来源

二.1 本工程资金由天津市精武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三 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三.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云筑网平台)。

四 投标费用

四.1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5000元和工本费 5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支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五 招标方式

五.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 招标范围

六.1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内所有室外雨水、冷凝水工程工作。

七 招标原则

七.1 在国家法律、法则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开招标;

七.2 按照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

七.3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七.4 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七.5 是我分公司合格供应商者,优先中标。

七.6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七.7 由项目、直营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八 定标原则

八.1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八.2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八.3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八.4 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待清标结束报公司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九 技术标准要求

九.1 详见招标文件。

十 安全质量及其他要求

十.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公司质量收标准合格标准),满足业主合同要求,杜绝政府不良行为通报或处罚。

十.2 安全要求:合格,杜绝A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B级一般及以下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率≤0.03%;轻伤事故率≤0.3%。

十.3 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场地内企业 CI 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第三方及公司季度考核安全文明检查)

十.4 其它目标:达到我公司局观摩标准,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十一 合同形式及结算支付

十一.1 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十一.2 本工程无预付款。

十一.3 计算规则:按照主管工长及生产经理签字确认的完工确认单为计取依据。

十一.4 结算金额=综合单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各项罚款。

十一.5 月度支付

十一.5.1进度款:甲方与乙方于每月18日前根据甲方工程部确认的完工单办理月度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业主资金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产值的60%作为工程进度款。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甲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保修金: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质保期为二年,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竣工两年后结清质量保修金。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按甲方规定填报完工申请表并申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所附资料必须完整有效,发包方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15天内办理完结算审核工作,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十一.5.3根据业主资金情况,每次按月度支付程进度款(扣除应扣款项)。

十一.5.4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7 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承兑汇票期限为12个月。

十二 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12.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12.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2.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12.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2.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12.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12.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12.8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十三、 开标时间及联系人:

13.1 联系人:谭小莉 联系电话:13691257460

13.2 开标时间:以集采平台开标时间为准。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示范小镇(和兴佳园)项目雨水工程招标公告.docx

标签: 雨水 室外 和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