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门诊楼主电源改造工程自主招标项目合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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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门诊楼主电源改造工程自主招标项目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1-01-20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零星********0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胡杨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门诊楼主电源改造工程自主招标项目
(2)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805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供应商 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B07-装修工程衡阳市胡杨建设有限公司 148050 1 148,05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31日,履行期限:20天。
地点: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付款
1、 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合同百分之三十给乙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乙方,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余款无息甲方在两年内付清给乙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3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12-31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中毅法定代表人: 彭一敏
委托代理人 唐纤纤委托代理人: 刘鸿飞
电话: ****-*******电话: 158*****103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衡阳分行
帐号:****************927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项目合同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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