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单一来源中标公示

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单一来源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单一来源中标公示

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利局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对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河黄河马场地六、八社险工上延段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材料采购第一包、第三包

2、项目编号:YCHL(BYNE)-2020-010

3、审批编号:临财购改字【2020】2号

4、供货期: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内容(采购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单价(元)

预算金额

(元)

第一包

块石

约12000m?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0元/m?

*******

碎石

约900m?

80元/m?

第三包

防汛编织袋(吨包)

约10000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4.5元/条

34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第一包: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块石、碎石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类型,并具有类似业绩;

第三包: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编织袋(吨包)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具有类似业绩;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定供应商

一次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结束截止前第一包只有1家公司前来报名,第三包只有1家公司前来报名,不满足开标要求,故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结束截止前第一包只有1家公司前来报名,第三包只有1家公司前来报名,不足三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临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审批。拟定第一包: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平砂石料厂、第三包:沧州杰胜水利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在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前来报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第三包提供);

4、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6、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度未出的提供2018年度的);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且内容清晰,否则不予接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此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巴彦淖尔市(区旗县版)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09:30时开标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开标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09:30时开标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利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街,临河区政府东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乔建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百替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联系人:张景博

联系电话:****-*******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140*****0017252

开户行:宁夏银川市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联行号:********4007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www.nmzbw.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治理 应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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