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22号
本招标项目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己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C0612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安海湾湾顶填海区域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结合安海湾退陆还海工程,沿违规围填海拆除后的底边线进行生态修复,建设海堤总长度2540.8m,并配套建设生态景观工程。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9662.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7591.78万元(水运工程3988.81万元,生态景观工程3600.97万元);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 设计工作周期:(1)签订合同书且工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2)在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交相应设计工作文件;(3)提供相关后续技术服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1. 本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成员家数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参与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或港口航道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近8年(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完成包含护岸(或驳岸、围堤、围堰)工程的水运项目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批复(或评审意见)。如上述材料不能充分体现项目性质、规模的,需另外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有不同日期的以最后日期为准)。
3.4.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2月31日08时00分00秒至 2021年1月21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Ⅲ。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年01 月20日17 时00 分前到账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万元 。
6.4.投标保证金帐户:
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01月21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p://ggzyjy.quanzhou.gov.cn/)(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3.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8.1招标人公布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7591.7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01万元;
8.2 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进行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
(h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上发布。
招标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226
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3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20@qq.com
传真:/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路77号
联系电话:****-********
关于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答疑
南建标[2020]122号
各投标人:
有关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4页,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需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由于该项资质在证书中的名称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请问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否相应修改
答:招标文件中“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更正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问:招标文件第34页,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关于护岸的业绩加分要求为1500米以上。请问该加分要求是否可理解为:若单个水运设计项目中多条护岸累计总长度在1500m以上的,即可满足加分要求
答:单个水运设计项目中多条护岸累计总长度在1500m以上的,即可满足加分要求。
3、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的方式。同时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条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正一副彩色纸质投标文件,请问递交纸质文件的人员是否有明确要求是否需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同时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的版式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递交纸质文件的人员需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并手持纸质授权委托书一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纸质投标文件无具体版式要求。
4、问: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说明中要求“3、中标人自行解决工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并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于本项目为设计项目,工作内容与该要求不符,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说明中要求“3、中标人自行解决工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并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问:招标文件第23页。“(4)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内容与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前附表关于联合体协议书的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应把“(本项目不适用)”删除
答:招标文件第23页删除“(本项目不适用)”。
6、问:如下图所示,本项目投标电子制作软件中,文件节点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而本次投标文件只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请问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是否只需导入一空白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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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项目投标电子制作软件中,文件节点若可更改可自行更改,若不可更改,可在资格审查部分导入白文件。
7、问:如下图所示,本项目投标电子制作软件中,报价信息中有“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两栏,请问工期是否直接填写70天即可由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明确规定,请问该部分内容该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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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标电子制作软件中,报价信息中有“工期”填:“70天”即可,“工程质量标准”填“合格”即可。
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的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的内容为准。本答疑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日 期:2021年1月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22号
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公开招标于2021年1月21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企业资质 |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具备水运行业甲级,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设计费报价 | 278.88万元 |
综合得分 | 94.52分 |
设计周期 | (1)签订合同书且工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2)在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交相应设计工作文件;(3)提供相关后续技术服务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黄彬 |
证书名称 | 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 |
编号 | 闽G009-20505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Ⅲ。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丽敏、傅小苹、林加兴、陈泰苗、苏强生。
5、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邮编:362300
电话:159*****226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栋1301-1303,邮编:362000
电话:153*****129、0595-2800012
联系人:小陈
7、异议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路77号
联系电话:****-********
2021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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