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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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GK-********005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物业费 其他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原合同条款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按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结算,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按实际天数结算15110364
 合计金额小写: 110364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物业费其他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原合同条款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按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结算,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按实际天数结算15110364
合计金额小写:110364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肆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23 ——2021-02-06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甲方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的维修、改造工程及配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时,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有关上级检查、公安分局行政事务、展示、洗衣房、理发室等专项服务,以及甲方安排的突击任务、需新增加的服务项目或增加人员,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甲方需支付增加的相应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0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沙市岳麓支行(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116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物业服务达到的各项指标(见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国标

投标指标

测算依据

主要措施

1

公共场所设施保洁率

98%

安排、实施保洁的公共场、设施/公共场所、设施*100%

1、保洁员岗位明确,责任质量要求细致严格;

2、每日保洁、休息日、休息时间为保洁重点区间;

3、管理人员随时引导使用人注意爱护环境卫生,逐渐培养良好情操,形成特色之一。

2

清洁保洁率

95%

98%

以工作计算,记录及监督抽查合格率及纠正合格记录为依据

1、保洁员责任区明确,工作质量要求具体、严格,有考核、有奖罚;

2、保洁员上门收集垃圾,以主动服务提示客户热爱环境卫生;

3、保洁监督机制健全。

3

绿化完好率

95%

98%

完好绿地/总绿化面积100%

1、绿化制度、工作计划行之有效且有执行力度;

2、治安管理员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督工作,静态措施提示大家爱护环境;

3、主管人员及时发现绿化问题;

4、发动群众热爱绿地,主动保护绿地,提出合理建议,并参与管理。

4

火灾发生率

1‰

(年)

0

1、多种途径宣传消防安全;:

2、培训一批有较好素质和经验的巡查人员,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管理到位,合理使用设施、设备等;

4、分区分责任经常性检查消防安全,提示注意防火。

5

办公楼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1‰

以下

1‰

以下

以辖区公安部门记录为依据(除客户家庭内部原因造成外)

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巡查制度,分快速、中速及慢速巡查,设立24小时报警中心,落实安全护卫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区域,并在办公楼重点部位,调整闭路监控系统及红外线报警装置,以确保办公楼人员人身安全

6

管理人员专业岗位合格率

90%

98%

培训合格人员/培训员总计:100%

1、管理(值班服务)人员英语对话水平;

2、人员培训自学与培训相结合,制度、计划落实;

3、培训考核制度与奖罚相结合,强化培训结果。

7

房屋完好率

98%

100%

完好房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00%

1、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分项检修;

3、严格装修管理和日常管理,无人为损坏事件。

8

房屋零星维修及时率

98%

100%

及时维修次数/应计报维修次数100%

1、人力配备充足;

2、岗位培训、服务意识培训到位;

3、技术人员声过砰的技术水平;

4、强化回访制度。

9

道路完好及使用率

95%

98%

完好道路总面积/规划道路总面积*100%

1、严格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员加强巡查和疏导;

2、宣传有关法规,培养公德意识,合理使用道路;

3、及时整改修补损坏路面。

10

化粪池污水井完好率

95%

96%

完好化粪池、雨、污水井数量/化粪池、污水井总数量100%

1、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疏通处理;

2、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

3、雨水井、污水井每一年全面检修一次。

11

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

90%

95%

完好排水管、明暗沟长度/排)水管、明暗沟总长度*100%

1、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设计实施方案,疏通处理;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12

照明灯及疏散灯完好率

90%

98%

完好照明灯疏散灯数量/照明灯、疏散灯总数量*100%

1、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更换检修;

2、每月全面检查检修一次;

3、保洁员保持灯具洁净。

13

停车场、单车棚完好率

95%

96%

完好的设备设施/停车场设施设备总计*100%

1、依规划使用停车场地;

2、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技术人员检修,确安全护卫全有序;

3、停车场疏导有序,无占用消防通道,无阻碍交通。

14

公共文体休闲设施、园林小品雕塑完好率

95%

98%

完好公共文体、休息设施/公共文体、休息设施总计*l00%

l、有详细管理保养护计划;

2、保洁员每日保洁;

3、区内逐渐培育一种高水平的文化氛围;

4、设置警示。

1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100%

完好的消防设备/办公楼服务中心负责的消防设备总数100%

指定机电设备及公共设施管理员维护,实行巡查制度,建文件记录,并由维修主管监督执行,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16

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

98%

99%

完好的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总计

l、建立严格的设备管理及日常运行操作堆积;

2、重要设备责任到人;

3、认真进行日运行记录和检查;

4、每月进行一次保养维护;

5、每半年进行一次大保;

6、加强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减少安全隐患。

17

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维修合格工程项次/维修工资项次100%

1、建立合理有效的工作质量监督机制和回访制度;

2、拥有一个有较高技术水准的专业维修队伍。

18

有效投诉率

2‰

2‰

以下

有效投诉/投诉总计:100%

1、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提高员工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3、发生问题,及时处理,为客户排忧解难;

4、落实回访制度,做好解释工作。

处理率

95%

100%

处理的有效投诉

19

维修服务回访率

95%

100%

维修回访次数/维修服务次数*100%

1、建立健全回访制度;

2、做好维修、回访记录;

3、加强维修队伍服务意识。

20

房屋完好率

98%

98%

统一房屋外观面积/房屋外观总面积

1、严格客户装修审批手续,杜绝违章装修于事前;

2、加强装修巡查制度,每天巡查一次;

3、竣工验收细致有重点,确保外观统一整洁,不损害房屋安全;

4、加强巡视,发现房屋损坏、不洁,立即处理。

21

违章发生率

1‰

1‰

违章项目/发生项目总计1‰

1、建立巡视制度,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关加大处理力度;

2、强化宣传教育意识,把有关管理制度贯彻到每个人的行动中,依法管理。

22

违法处理率

95%

100%

处理违法项目/规划违章项目总计*100‰

23

客户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90‰

95‰

对管理满意人数+基本满意人数/参加客户评议总户数

1、科学管理手续与温馨服务相结合;

2、加强重点部门的走访,重点解决问题;

3、以优良的敬业精神赢得客户支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考核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分为六项,满分为150分。采购人评比工作小组对在日常巡查以及集中评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对应标准扣分或处罚,具体规则如下:

1、日常巡查由采购人负责,对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湖南省住宅分项目分等级的四级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巡查。

2、当月日常巡查如发现未达标项目,采购人将对照标准扣分,当月内对单项不重复扣分。扣分情况将由采购人通知物业单位,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3、年度内单项累积重复扣分两次的,采购人将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在长沙市物业行业范围内进行通报。

4、年度内单项累积重复扣分达到三次的,按照1分=200元额度进行处罚(按单项对应月度扣分分值计算),由受罚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单后一周内缴款至采购人财务,逾期未缴的,将双倍从应付物业费中扣除。处罚情况将一并通知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主管部门,对由于物业管理不善而造成较严重后果的问题,按“一事一处理”原则进行处罚。

5、所有通知、通报和处罚决定需做好收发记录。

考 核 标 准

(1)综合服务标准(共45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 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综合

服务

标准

1

管理处设置

(1)办公楼内设置管理处并24小时服务

未做好的,扣2分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未做好的,扣2分

2

管理人员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未做好的,扣4分

(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规范符合长沙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未做好的,扣2分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警务人员的咨询、处理投诉及受理维修等。咨询、投诉在3天内予以答复处理;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

未做好的,扣4分

(2)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档案齐全

未做好的,扣3分

(3)完善的会务、展示制度和作业流程并有回访制度;会务设施、用品完好,准备充分;服务热情周到,形象、举止大方得体

未做好的,扣4分

(4)按照长沙市文明创建要求和标准,协助高新区公安分局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未做好的,扣4分

(5)严格遵守警用训练场与警体训练室的管理,保证场地整洁,训练器材完好

未做好的,扣4分

(6)每年至少2次征询高新区公安分局各科室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未做好的,扣4分

(7)理发过程中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理发行为

未做好的,扣4分

(8)洗车作业中严格遵守施工流程,确保洗车质量,工作效率高

未做好的,扣4分

(9)洗衣作业中严格遵守施工流程,确保洗衣质量,工作效率高

未做好的,扣4分

(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标准(共26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公共

区域

清洁

卫生

保洁

服务

1

垃圾桶

按楼层设置垃圾桶,其它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

未做好的,扣2分

2

道路、绿地、明沟、广场

每日清扫1次

未做好的,扣2分

3

停车场

每日清扫1次,每月清洗2次

未做好的,扣2分

4

公共洗手间瓷砖墙身、洗手间大门

每天清抹1次,每周擦洗2次

未做好的,扣2分

5

各楼层电梯门、门框、轿厢、不锈钢按扭

每周用不锈钢油保养两次洗1次

未做好的,扣2分

6

各层公共部分地面、地板

每天清扫、拖抹二次、并循环保洁

未做好的,扣2分

7

小便器、洗手盆

每天用清洁剂清洗,用卫生球防臭,每周用强力除馈剂除污垢1次;

未做好的,扣2分

8

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

每半月至少清洁1次

未做好的,扣2分

9

宣传栏

每半月至少清洁1次

未做好的,扣1分

10

路灯、楼道灯

每月至少清洁1次

未做好的,扣1分

11

共用雨、污管道、污水管道、化粪池

共用雨、污管道每年疏通1次;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经常检查化粪池,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未做好的,扣2分

12

直饮水水箱

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洗2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未做好的,扣2分

13

消毒灭害

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未做好的,扣2分

14

保洁巡查

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持、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大楼内干净整洁

未做好的,扣2分

(3)公共秩序维护标准(共29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公共

秩序

维护

标准

1

人员要求

(1)专职安防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未做好的,扣2分

(2)对大楼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未做好的,扣4分

2

门岗

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认真履责

未做好的,扣4分

3

车辆管理

对进出大楼的外来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未做好的,扣4分

4

外来人员管理

对进出大楼的来访、办证、报警等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

未做好的,扣4分

5

技防设施和救助

配有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并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15分钟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

未做好的,扣2分

6

应急管理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分局后保及相关领导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未做好的,扣5分

发生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处理。

未做好的,扣2分

7

会议接待

统一着装,保证会议周边的安全,车辆管理有序,会议顺利进行。

未做好的,扣2分

(4)房屋公共部位管理标准(共8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房屋

公共

部位

管理

标准

1

房屋外观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公共区域无乱张贴悬挂现象

未做好的,扣2分

2

房屋结构

每天巡视大楼外围钢挂麻石外墙砖及玻璃幕墙一次,发现有破损或隐患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整改,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未做好的,

扣2分

3

公共部位管理

每半年编制一次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大楼内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园区的表井盖、雨水井、花、草、树木等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的一周内恢复正常。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90%以上,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未做好的,扣4分

(5)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共30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公共

设施

设备

运行

维护

标准

1

养护制度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一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未做好的,扣4分

2

运行情况

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未做好的,扣4分

3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每周至少三次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一周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招标单位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分局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未做好的,扣4分

4

电梯、设备房、消防设备管理

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经常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未做好的,扣4分

5

照明设备、雨水井管理

每周至少三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8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经常检查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未做好的,扣2分

6

水、电

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按规定时间在大楼醒目处提前通知分局各科室

未做好的,扣2分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

标准

1

有专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未做好的,扣2分

2

花草树木生长整齐,适时修剪

未做好的,扣2分

3

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半个月内修剪;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未做好的,扣2分

4

根据气假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未做好的,扣2分

5

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未做好的,扣2分

(6)公共能耗管理标准(共12分)

项目

序号

服务要求

未 达 到 标 准

公共能耗管理标准

1

大楼内无私接公共能耗现象

未做好的,扣2分

2

大楼主要耗能设备和主要耗能区域安装计量仪表。建立完整的能耗登记台账

未做好的,扣2分

3

加强对所属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管,每月分析能耗登记月报,推行巡查制度,发现有跑冒滴漏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尽快杜绝设备系统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以减少能源浪费

未做好的,扣4分

4

对存在缺陷以致能耗加大的设备向公司提案并拿出改造措施

未做好的,扣2分

5

控制使用能源时间,按照气侯和季节变化合理制定项目用电设备、公共灯具的开关时间,以及照明度调整工作

未做好的,扣2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负责公安分局业务用房的办公及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消防、监控、电梯、照明设施、食堂、网络设施等)运行的水、电、燃气能耗及网络使用、电话等相关费用。

6、主要机电设备由甲方外包并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包括电梯、供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消防主机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太阳能系统等),承担相应维保费用,法定检验检测费用等。

7、対超出本物业合同标准之外的公共设施设备配件及维保费用,甲方需自行采购或安排维修,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现场管理、协助安装调试等工作。

8、非公共区域的维修,甲方需向乙方报修,报修部门(人员)需填写“报修单”予以确认。

9、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10、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必须按照招标文书中定编人员满员运行,并及时更换、调整工作任务执行不到位的人员。

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未过维保期的费用由甲方协调供应商承担;已过维保期,单项维修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由乙方直接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单项维修费用在 300 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先提出具体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依国库集中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嘉运路178号麓城印象1栋206
法定代理人:漆曙光法定代理人:梁源
委托代理人:易志炉委托代理人:李彪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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