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资格预审结果

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资格预审结果

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资格预审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0JSEC01Z******* 发布日期:2021-01-25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项目编号: EC********220111-
项目名称: 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凤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21#楼立体停车楼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本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凤凰路以东,苍龙泉大街以南,场地尺寸约96.6m*7m,机械车位数量为240个。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证或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1日(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六层或以上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1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经评审,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符合资格预审要求,请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时参与项目投标。
公示开始时间:2021-01-26 16:00
公示结束时间:2021-01-27 16:00
2021年1月25日

标签: 总承包 立体停车 房地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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