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上海本部)”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翔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上海本部)”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翔机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上海本部)”等项目已评审结束,现将采购人评审确定的拟成交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评审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人 | 数量 | 服务总价 | 备注 |
1 | 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上海本部) | 拟中标人:上海庆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年 | *******.32元/年 | 含税价 |
2 | 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南翔地区) | 拟中标人:安智达(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年 | 946760.00元/年 | 含税价 |
3 | 2021年度上海机辆段食堂承包(上南地区) | 拟中标人:上海万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年 | *******.00元/年 | 含税价 |
二、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3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公示期间,所有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审结果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人认为采购人异议答复违规,可向上海翔机实业有限公司监察投诉。
三、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具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异议、投诉部门,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一) 接受异议:陈经理,联系电话:136*****424
(二)接受投诉:监察,联系电话:***-********
(三)通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陇南路1588号
上海翔机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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