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宾馆偃师市宾馆空调和电视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偃师市宾馆偃师市宾馆空调和电视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偃师市宾馆偃师市宾馆空调和电视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06】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宾馆空调和电视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空调22台安装于一楼,空调41台安装于2-3楼,电视103台安装于2-8楼客房。项目最高限价:732233.00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偃师政采磋商(2021)0008号 | 偃师市宾馆空调和电视采购安装项目 | 偃师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 | 偃师市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凯瑞商务楼下3号门市 | 728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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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肖玲玲,李志中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092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月27日至2020年1月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宾馆
地址:偃师市商城路4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0号院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7*****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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