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零星 中标结果
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EPC总承包零星 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零星采购招标
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零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零星材料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现场的样品提供封样。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领导、物资部、商务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2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四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 检尺、点数;并作见证取样复试,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电话通知为准。
6.5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从上月21日起至当月20日截止为结算周期,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和项目经理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生效。
7.2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报名截止日 2021年月日9 :30
开标时间: 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 刘春枝联系电话:152*****93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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