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招标

二局三直营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招标

项目名称:二局三直营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招标

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

青岛分校项目

零星机械租赁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娄颖奇联系电话:186*****373

发出时间:二零一九年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投标对象及相关要求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六、工程量清单

七、工程款的支付

八、材料、机械的供应

九、工程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

十、投标须知

十一、开标须知

十二、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三、附件

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具有机械租赁二级资质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分包企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在结算中扣除,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8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1.2.9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均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相关联企业均不可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

2.1.2工程地点:青岛市高新区泰祥路北侧,华东路东侧。

2.1.3建筑面积:约29492㎡

2.2、招标范围: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

2.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投标单位:合格分包商

三、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投标单位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对象及相关要求:

4.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资质资料合法齐全,并具有正式的法人委托。

4.2、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施工业绩,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综合管理水平高的单位。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5.2、整个施工期间不得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安全措施达到青岛市安全施工标准。

六、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所列机械租赁型号详见附件

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工程量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税率

综合单价
(不含税)

综合单价
(含税)

不含税合计

含税合计

备注

1

挖掘机 60-65型

台班

1008.5







2

挖掘机 330型

小时

1641







3

铲车 场内运输

小时

93







4

汽车吊 25t

小时

1023







5

合计









七、工程款的支付:

7.1租赁费的结算:

7.1.1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月结: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量

7.2租赁费的支付: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每个月20号分包上报产值,每三个月办理一次季度结算,完成后30日内按已确权产值的70%进行付款;签订完工确认单,且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0%,半年内支付至结算额的100%。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3报价包含税金、司机工资,燃油费,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维修保养费,税金等费用。机械租金=机械工作时间(h)÷8×台班费。所有机械以开始使用日期为起租日期,租赁方式以甲方指定方式为准

八、 材料、机械的供应:

8.1乙方须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机械,机械自身的合格证和相关部门的备案记录等相关资料须提交甲方,特别注明,甲方租赁的机械应该是手续齐全的。

8.2当甲方在挖掘机和装载机进场时发现不能工作时,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如乙方不能提供或更换机械时间超出4小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紧急租赁其他机械的费用。

8.3 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令,保证机械在工地现场的正常使用,但甲方管理人员不能强迫乙方司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司机可以停止作业并与甲方安全部联系。

8.4 机械到场后启动无问题并开始施工起开始统计台班,甲方通知乙方机械退场时按时间天数计算台班。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司机不得将机械开出工地,乙方司机为24小时配合,如工地上需要使用机械,而乙方的司机在20分钟内不能到位的话,扣除该机械当天的租赁费用。如此情况连续发生三次,该机械直接退场,甲方不予支付租金。

8.5 甲方满足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

九、工程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

9.1结算依据:

台班模式:甲方现场工长及生产经理签字认可的机械台班小票;

十、投标须知

10.1投标文件组成:

10.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标书中要包括施工队长的目前在施工程情况介绍,并附相应项目经理的推荐证明材料及施工队长证复印件。

10.1.2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江阴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10.1.3投标报价;

10.1.3.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单项清单工程量依据山东省2016预算定额,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

10.1.3.2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10.1.3.3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10.1.3.4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3日内上交招标文件额的5%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投标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招标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招标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投标方10万元作为罚款;

10.1.4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二;

10.1.5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10.2招标人将于2019年 月 日(具体时间相见集采招标通知)在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麓府二期发放招标文件。

10.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月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0.4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十一、开标须知

11.1本工程于2018年9月于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开标。

11.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11.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11.2.2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11.2.3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1.2.4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11.2.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十二、评标和中标须知

11.1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1.2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11.3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11.4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济南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三、附件

附件一:《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机械租赁型号》;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一

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本合同所列机械租赁型号详见附件

附件三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月度及周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85%以下,招标方将缓支乙方当月进度款的30%,如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95%以下,甲方将缓支乙方当月进度款的15%,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月度施工计划,上述缓发扣款将成为永久扣款,作为乙方的违约罚款。

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合格。

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江西省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本合同承包价格内。。

3.安全文明:

4.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工地;

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现场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7.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当地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应遵守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面的限制。

8.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既签订分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

10.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住宿环境良好,保证通风,居住人数每间房不得超过15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禁止住通铺。

11.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12.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13、我单位中标后,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若违背某项管理制度时,接受招标方罚款,并交纳罚金至招标方项目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XXX(总包备案合同的工程名称)项目 XXX分包工程 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真是有效。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 务: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需提供此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 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合同编号:

零星机械租赁合同

工程名称: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需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零星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互助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

1.2工程地点:青岛市高新区泰祥路北侧,华东路东侧。

1.3 工程面积:约29492平方米。

1.4 租赁期限: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1.5 设备进场时间:具体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及租赁费用结算方式:

2.1租赁机械设备(设备编号)如下:

青岛市高新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项目零星机械工程量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税率

综合单价
(不含税)

综合单价
(含税)

不含税合计

含税合计

备注

1

挖掘机 60-65型

台班

1008.5







2

挖掘机 330型

小时

1641







3

铲车 场内运输

小时

93







4

汽车吊 25t

小时

1023







5

合计









2.2租赁费:机械租赁费按台班结算,其中含司机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各种津贴以及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以及税金及管理费等。

2.3工作制度: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机械使用时间以现场工长指令为准。机操人员的工作时间为不固定时间,以保证现场使用为准。

2.4机械设备租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需甲方现场工长、物资员、生产经理签字确认。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5合同表述:合同额(暂估):元,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元,大写:,增值税款:元,大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

3.2在租用期内,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不得擅自拆改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件或部位,严禁违章指挥。

3.3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4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及进入现场的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教育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5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机操人员。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遵守甲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施工生产的安排,按照乙方机械设备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每月进行服务规范的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征询甲方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4.2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装和拆除工作。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安全使用。

4.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发交付使用通知书。

4.4负责为甲方提供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安全性能参数。

4.5负责安排持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6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24小时的维修服务、承担租赁机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4.7有权拒绝甲方指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违章指挥。

4.8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罚。

4.9乙方严格按照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和有关标准运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10乙方工地负责人:电话: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在业主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每个月20号分包上报产值,每三个月办理一次季度结算,完成后30日内按已确权产值的70%进行付款;签订完工确认单,且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0%,半年内支付至结算额的100%。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其他

6.1乙方未按合同内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结算,直到乙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结算。

6.2乙方维护保养前三日,需书面报甲方批准,方可停机维护保养,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停机维护保养(不含机械故障抢修时间)。乙方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上述时间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超过维护保养两日以上的租赁费的200%。

6.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作业时,乙方有权另行安排.

第七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乙方人员借故不及时到位或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甲方可根据影响的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500-1000元。

8.2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既告终止。

第十条:协议份数

本合同共柒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全称:

(盖章)(盖章)

经办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地址地 址: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

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

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3.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兼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14.责任期间

冬季防火时间为:整个施工期间

三、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

4、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安全意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1)甲方责任

a)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b)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c)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d)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2)乙方责任

e)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f)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g)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h)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京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i)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j)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k)乙方要按北京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l)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m)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2、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3、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要明确,并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4、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5、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6、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数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8、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5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限增加,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9、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1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及通道,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1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本项目胸卡,以便识别。出入胸卡办理费用5元每个,胸卡押金10元/人,胸卡办理费用和押金在办理后立即交纳,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胸卡退回后退还。

1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n)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o)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p)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q)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r)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s)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t)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u)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v)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w)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x)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y)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z)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aa)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4)责任书说明

ab)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ac)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四: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章我公司(甲方)承建的济南万科中麓府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第二章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否

第三章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第五章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第六章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七章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第八章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第九章并遵守下述要求:

第十章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第十一章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第十二章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章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第十四章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承包方:是

1、承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承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承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承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承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承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承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五:

工程分包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承诺人:承包方承诺人:


附件 : 零星机械租赁招标文件.doc
零星机械工程量清单.xls

*******" target="view_window">报名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械 青岛 实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