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机关食堂、巡警队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机关食堂、巡警队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机关食堂、巡警队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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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机关食堂、巡警队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黄河中路一段20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猪、牛、羊、鸡、鸭、兔等肉类、水产品类投标下浮率:10%;水果、蔬菜类投标下浮率:25%;米、面、油、副食品、蛋类、奶类投标下浮率:15%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机关食堂、巡警队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需求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投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投标人必须保证不得断货,采购人应合理安排每月的资金用度。如出现预算资金已用完但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则合同自行终止。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孙菁(SC*******),张艳(SC*******),吴志平(SC*******),倪尉钧(SC*******),周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3通知规定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航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支行;银行账号:4402 9410 0910 0162 796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1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财政监督: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 ||
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路2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航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0栋1单元901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494.zip">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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