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的中标结果公告

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的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以清发改【2014】71号文、清文旅纪要【2020】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关;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64万元,本项目工程由路基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其他工程:园林铺装等组成;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由路基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其他工程:园林铺装等组成,具体以财审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经图审合格后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承包范围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属于小型工程,因此确定为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350001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建[2018]11号、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4日 至2021年1月8日17:3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25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清流县城关,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3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119,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窗体顶端

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工程名称: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

二、招标编号:E****************001

三、建设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六、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21年1月25日 9 时 30 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www.smggzy.cn:8086)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九、在监督人员全过程的监督、指导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侯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福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潘光兵证书编号:闽****************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大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陈凯证书编号:闽********2263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宇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陈加春证书编号:闽****************

十、废标情况:/。

十一、评标委员会名单: 廖灿斌 杨丽丽 伍玉春 张美群李清泉

十二 、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招标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 址: 清流县城关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0号501单元505室

联系人:林女士

移动电话:189*****119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

中标结果公示

一、 工程名称: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路基及给排水部分)

二、招标编号:E****************001

三、建设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六、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21年1月25日 9 时 30 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www.smggzy.cn:8086)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九、在监督人员全过程的监督、指导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侯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福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潘光兵证书编号:闽****************

废标情况:/。

十一、评标委员会名单: 廖灿斌 杨丽丽 伍玉春 张美群李清泉

十二 、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公示期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招标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 址: 清流县城关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90号501单元505室

联系人:林女士

移动电话:189*****119

窗体底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排水 路基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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