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新增绿地园林绿化养护及园路清扫市场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新增绿地园林绿化养护及园路清扫市场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 HNBYG2019-045第4包续签第三年 |
合同名称 | 新增绿地园林绿化养护及园路清扫市场化服务采购承包合同 |
项目编号 | HNBYG2019-045 |
项目名称 | 新增绿地园林绿化养护及园路清扫市场化服务采购 |
采购人(甲方) | 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 | 地址 | 三亚市吉阳区下洋田潮见桥头公园绿地内 |
联系方式 | ****-******** |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普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迎宾路壹号1栋1号楼7层707号房(仅限办公场所使用) |
联系方式 | 151*****578 |
主要标的名称 | 新增绿地园林绿化养护及园路清扫市场化服务采购第4包(第四子项) |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一、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按一级养护标准执行。二、公园路面保洁作业标准:(一)公园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1、公园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班次 8 小时,作业时间不少于 6.5 小时。清扫时 间设定为 2.5 小时,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 2、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及合同规定配备保洁员。 3、公园道路首次大清扫应在早上 7:30 前完成,保洁时间内,应有保洁人员采 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维持道路清洁。 4、公园道路清扫时,路面、排水沟、下水口、树穴、绿化带等都应一同清扫。 清扫保洁的垃圾要随扫随清,统一收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不得往雨污井口和绿 化带内倾倒垃圾,不得随意焚烧垃圾。 5、清扫保洁人员在作业时应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 6、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 扫把;清扫保洁工具应隐蔽存放,摆放整齐,环卫车辆不得横向占道;保洁垃圾车 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二)公园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公园道路保洁质量要求:每天大清扫不少于 2 次,全天不少于 13 小时巡回 保洁,每天对路面的油污、槟榔迹、余泥等污渍要进行人工清洗,做到路面见本色。 2、保洁道路路面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烟蒂、污渍、污水等)控制指标 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 50%。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保洁等级 果皮(片 /1000m2) 纸屑、塑膜 (/1000m2) 烟蒂(个 /1000m2) 污渍(处 /1000m2) 污水(m2 /1000m2) 其它(处 /1000m2) 一级 ≤3 ≤3 ≤3 ≤3 无 无 (三)垃圾收集清运: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至三亚市垃圾处理场或三 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至少清运垃圾一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偷倒。 2、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各公园固定垃圾堆放点,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3、保洁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确保保洁的质量与效率,不得擅自设点,不得 裸露堆放。 4、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漏洒、污染道路现象。 5、垃圾装载不得过满,垃圾满车后必须加盖密封,车体外侧不得加挂杂物。 |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865604.48 | ||
合同金额(万元) | 86.560448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三年合同,服务期限为自2021年01月24日起至2022年01月23日止。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1-21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01-29 |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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