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200C0202号宗地中标结果
411200C0202号宗地中标结果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基本信息 |
地块名称 | 411200C0202号宗地交易项目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08时00分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27日 17时0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27日 17时00分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土地权属单位 |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块编号 | 411200C0202 | ||
土地位置 | 高新大道南、速通路东 | ||
所属行政区 | 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区·市辖区 | 出让面积 | 108097.0平方米 |
建筑面积/建筑评估价 | 规划用途 | ||
出让年限 | 50 | 起始价 | 3884.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776.8万元 | 竞价增加幅度 | 50.0万元 |
容积率 | ≥1.0 | 绿化率 | |
建筑密度 | 限高 | ||
其他交易条件 |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告知书,编号*******:高新大道南侧、速通路东侧项目为工业建设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用房不属于人防结建范围,非生产性建筑应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非生产性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当单体建筑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如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到总建筑面积的30%,可将该建筑作为生产性用房处理。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等级拟定为甲类6级。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要求: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六厅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5号)、三门峡市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6局委关于转发《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三建[2020]368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42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20%。因此,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拿出不低于供地面积20%的土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的2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在土地供应成交后,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实施装配式建筑承诺书。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确权后的土地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重点从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把关,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根据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来函:经文物勘探,该宗地发现有文物埋藏(5座古墓葬等文物遗存)。现将宗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1)因该宗地区域内有文物遗存埋藏,宗地出让之前应确保该宗地范围内的地下文物安全,严禁深挖取土,严禁进行一切危害地下文物遗迹的工程建设活动。(2)待宗地出让后,要立即告知用地单位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依法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需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3)建设施工过程中,如遇文物遗存,应及时联系文物部门。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
成交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09时04分 | ||
成交价 | 3884.0万元 | 竞得单位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 |
标签: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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