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9日16:23
评审专家名单张宏亮(评委会主任)、李向、韩博林、张燕
总中标金额¥48.77680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福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92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西路香溪美地8号楼2单元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XH-CWB-********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656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天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6#楼****-******* 487768.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高速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交工时间:合同签字日后60日历日交工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宏亮(评委会主任)、李向、韩博林、张燕
采购人代表:王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7316.00元。收费标准:依照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服务类取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2月0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西路香溪美地8号楼2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磊
电话:********92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董福民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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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1-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办案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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