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心-容百科技鄂州5-1-1期606车间基建工程分包合同-分包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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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人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湖北容百鄂州5-1-1期606厂房基建项目
1.3招标范围:606厂房基建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屋面防水、内外墙涂料、水电安装、钢筋制作及绑扎、金刚砂楼地面、防静电活动地板、吊顶、门窗)
1.4计划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预计为 2021 年 2月 20 日,完工时间为 2020 年 4月 20 日,日历工期为 60天。
(投标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并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及进度计划,并编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1.5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劳务分包不做要求)。
(2) 具备承担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二个(劳务分包不做要求)。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4) 安全员必须持安全员证。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套。
(2) 采用电子发标
1.7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人确有必要,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费用自负。
1.8标书递交时间
投标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2月 8日 22 时 10 分。
1.9标书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加密电子版提交。投标人须以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经扫描后,按照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版文件,连同可编辑版电子文件,同时加密文件密码发送至邮箱(185*****621@163.com">hnyywq@126.com)。
1.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 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有关规定编制,以加密文件递交,并在邮件中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1.13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顺序编写。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1.1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冲
电 话:138*****775
邮 箱:185*****621@163.com">hngaoc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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