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市级·经开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1-15 15:27:16 |
项目概况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JJFN00010
项目名称: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145*****4001.png">竞争性谈判
********145*****0002.png">竞争性磋商
********145*****2003.png">询价
预算金额:195.3万元
最高限价:195.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X年(X≤2),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标准考核年度扣除费用小于1万元,无安全事故发生,电梯运行良好,现场管理处评价较好,经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年服务费用、服务质量保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 级及以上 ;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合同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网上获取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成功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2、供应商网上获取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办理。
4、招标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
联系方式:0551-63679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51-63679205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专户
账号:************************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AJJFN00010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1AJJFN00010)”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问1: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供应商出具由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梯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其中质量监督管理局多举办的为“维保质量大抽查”,结果只公布成绩,不提供证书;且电梯协会举办的多位“电梯技能大赛”,由公司维保员个人参加,只提供个人荣誉证书。且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ss_c=ssc.citiao.link">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此项规定有专门设置的嫌疑,故此项是否可以改为“投标人具体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星级服务认证证书,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6分,四星级单位的得4分,三星级单位得2分,二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
问2:招标文件P40页技术资信分评分内容荣誉和奖项:投标供应商出具由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梯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每项2分。分值范围(0-6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包括奖杯、奖牌及奖状。(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针对该评分准则,投标人提出以下疑问:
1、颁奖的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局已不存在。从2015年开始,全国地方各级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逐步逐级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03月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其他机构中不再保留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而是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2018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质量监督管理局已经不存在,更不存在该单位的官网。
2、颁奖单位限制为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电梯协会对潜在的投标人不公平。本评分内容的荣誉和奖项,考察的是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不应限制颁奖单位。如,投标人能获得纳税等级A级,税务信用好,也是履约能力的体现,也应该满足本条得分。
3、该评分规定前后不一致不合理不公正。该评分规则在主条款中规定投标人要得分要有荣誉证书或奖项,而体现荣誉和奖项的东西一般就是奖杯、奖牌和奖状。但在注(1)中又明确要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还不包括奖杯、奖牌及奖状。也就是说投标人即使有电梯协会的荣誉证书即使在协会官网上也能查询到荣誉证书,但是没有颁奖文件还是得不到分,因为颁奖文件不包括奖杯、奖牌及奖状。更何况也不是所有的电梯协会都有官网,以安徽省内成立的电梯协会为例,除了合肥之外,阜阳、芜湖、蚌埠、宿州等多地的电梯协会都还未成立官网。也就是说即使投标人得到了没有官网的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也无法获得此项得分。相反,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了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官网文件截图,即使没有荣誉证书甚至实际奖项未获得或获得后取消,也不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因此,该项规定前后矛盾,且未考虑实际执行情况,有失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该项评分准则未考虑到执行的实际情况,是为个别投标人量身定制而成,损害了广大潜在投标人的利益,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议招标文件将该条款改为:投标人提供合作单位的售后服务好评,每提供一个售后服务好评得2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售后服务好评的复印件及合作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保留考察和核实的权利。
答:评分项“荣誉和奖项”修改为“企业实力”:
原磋商文件要求 | 现修改为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荣誉和奖项 | 投标供应商出具由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梯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每项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包括奖杯、奖牌及奖状。(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企业实力 | 1.投标供应商出具由第三方信用评价单位颁发的AAA级等级证书并在全国信用等级公示系统可查询,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分3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供应商具体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星级服务认证证书,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3分,四星级单位的得2分,三星级单位得1分,二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
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
本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2日
一、项目名称: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AJJFN00010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沃克斯电梯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97号金域华府写字楼1-13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68.73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现有各类客、货梯(电梯品牌:通力、康力、日立、富士、富士达、蒂森克虏伯、三菱等)434台,现需通过政府采购重新选取一家维保单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畅,杨峰,谢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经开区耕云路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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