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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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澄清部分
1、出于对各地疫情变化的担忧,为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建议取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开标时到场验证登记的要求。
答: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开标时无需到场验证登记。
2、招标文件第7章: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与招标文件部分格式中有备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各方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前后矛盾,请明确是否除联合体协议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印章。没有特别说明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在格式落款中对联合体投标落款单位名称无明确规定,请明确是否需要填写各方单位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
答: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除《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外,投标格式中落款为“投标人”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我单位为更好的服务本地项目已在福州成立分公司,相关人员已在福州缴纳社保。是否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也予以认可。
答:认可。
5、根据资格审查格式附表7后“初期运营证明材料”格式,与福州之前投标项目要求格式类似,仅存在“初期运营”与“试运营”等少数字眼的不同,其他均一致。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6、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1条第(3)点设计人员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副总体)要求,配置8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设计专业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须涵盖勘察、线路、建筑、结构、区间、风水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专业; 是否可以理解为涵盖上述相关专业、满足配置8人,其相近专业可以合并。
答:各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少于8人,其中勘察、线路、建筑、结构、区间必须各配置1人。
7、项目含有勘察内容需配勘察项目负责人,是否与勘察副总体为同一人。
答:不得为同一人。
8、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4条第(1)点:技术文件采用白色A3复印纸打印….但所有副本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是否还有相关规定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是否需要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章。
答:技术文件采用A3版面,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9、由于项目保证金金额较大,对公司现金流压力较大。鉴于银行保函与现金保证金效力相等,能否增加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保证金。
答:可以。
10、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没有固定的要求,是否可以自主选择A4版面。
答: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是A4版面。
11、关于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时间要求,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表》中有以下表述: 注1: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已完工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总包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体现该项目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时间。 我方理解为: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均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应为《初期运营证明材料》中“该项目已通过了初期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并于 年 月 日具备初期运营基本条件。”所描述的具备初期运营基本条件的时间,并且该时间的有效范围应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 请明确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答: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能体现该项目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时间为准。
12、请明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签署时间有效范围是否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
答: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能体现该项目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时间为准。
14、因我方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证书上的技术负责人不同,请明确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以何种资质为准
答: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以设计资质证书上的技术负责人为准,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资质上的技术负责人一致。
15、附表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中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中的“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勘察)人员简历表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附表6: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如有时)”投标人在表格中填写“/”并在盖章处加盖电子印章,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的格式以下面修改后的格式为准(格式附后) 提疑:上述文件意思是否理解为附表4-附表7,在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格式中填写“/”。相关附表4-附表7内容以PDF格式上传至附表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一栏中,附表4-附表7格式以招标文件附表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后修改的格式为准。
答:是。
补充修改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增加银行保函方式,具体内容如下:银行保函:(1)银行保函出具且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具体详投标须知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附在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若投标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关规定。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根据闽建筑[2020]8号及闽建筑函〔2021〕1号的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同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7项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中的“投标人须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修改为“投标人须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格式附表9中的“附表7: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表”备注第1点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体现该项目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时间。”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能体现该项目具备初期运营条件的时间为准。”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 月 日
2021-01-27
在第五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K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异常情况说明 | 备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废标依据 | 废标理由 | 备注 |
---|---|---|---|---|
没有找到匹配的记录 |
2021-02-01
至2021-02-03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350009
,联系电话:胡先生、庄先生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56号四层五层
350001
,联系电话:林先生、王女士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2021年 2 月 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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