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所属庄周小区B区12处商铺3年期租赁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公示】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所属庄周小区B区12处商铺3年期租赁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委托,决定将其名下位于庄周小区B区的部分商铺租赁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委 托 人: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拍 卖 人: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一、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拍品名称

(房屋坐落位置)

面积(㎡)

间数

层数

租赁期限(年)

年租金起拍价

(万元)

拍租保证金

(万元)

1

庄周小区B区西门1#

88.88

1间

1-2层

3+2

2.67

1

2

庄周小区B区西门2#

66.74

1间

1-2层

3+2

2

1

3

庄周小区B区西门3#

167.95

1间

1-2层

3+2

4.37

1

4

庄周小区B区西门4#/5#

179.18

2间

1-2层

3+2

4.66

1

5

庄周小区B区西门6#

88.12

1间

1-2层

3+2

2.3

1

6

庄周小区B区西门7#

88.14

1间

1-2层

3+2

2.3

1

7

庄周小区B区西门8#/9#

160.58

2间

1-2层

3+2

4.18

1

8

庄周小区B区西门10#

88.88

1间

1-2层

3+2

2.3

1

9

庄周小区B区西门11#

66.74

1间

1-2层

3+2

1.74

1

10

庄周小区B区西门13#

90.58

1间

1-2层

3+2

2.36

1

11

庄周小区B区西门14#

88.12

1间

1-2层

3+2

2.3

1

12

庄周小区B区西门15#

91.06

1间

1-2层

3+2

2.37

1

(一)房屋概况: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情况说明:

1.水、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

2.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打通后门。

(三)现场勘探:意向竞拍人应于2020年 12月23日前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现场勘探。确认拟出租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拟出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要求。

二、拍租相关要求

(一)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拍租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应按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用途使用房屋,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本次拍租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棋牌室、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经营。餐饮、浴池、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经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环保要求。若有经营餐饮等行业的,油烟排放必须达环保要求,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能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若有经营洗浴等行业的,所需锅炉房应与其他建筑物分离,且必须具备防爆结构以及安全疏散通道。

(二)租赁期限

拍租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2年。竞得人(承租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三年期总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后,如竞得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履约状况良好,并愿意继续承租,经委托人同意,可续签两年期租赁合同(在三年租期到期前三个月交清后两年期续租总租金后,方可与委托人签订续租合同。续租期统一定为两年,续租期两年的年租金比前三年的年租金递增5%,其他履约保证金等条件保持不变,仍按原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三)拍租时间及地址

1.本次拍租活动定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9时

2.拍租会地址: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三、拍租流程

(一)竞拍人可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时向拍卖人报名参与商铺租赁竞拍。

(二)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保证金 :按照拍租公告“拍品详情”里对应的(标的)拍租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一份拍租保证金只能竞拍对应标的,需要竞拍多间商铺的应交纳清单上相对应的多个拍租保证金,以此类推。

(三)竞拍人需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点内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拍租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注明用途“庄周B区标的( )商铺拍租保证金”并领取回单,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时。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竞拍人竞租成功,原交纳的拍租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交清三年期总租金后与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按期交纳租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租成功签约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拍租保证金的交付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址: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仁和社区会议室

3.拍租保证金的交付至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 2010 2100 0092 970

(备注:拍租保证金汇入到上述指定的账户,注明用途“庄周B区标的( )商铺拍租保证金”并领取回单。)

4.拍租保证金的退还

竞拍人竞拍不成功,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拍租保证金。

5.竞拍人竞拍成功后,原交纳的拍租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缴清三年期总租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按期交纳租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租成功签约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 .拍租佣金收取

拍租佣金向竞得人收取(按三年总承租价款的1.5%收取);需在拍租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交清。

7.其它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拍租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18056727166 张主任:13156730136

(三)本项目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拍租规则、竞拍人须知和特别声明。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敬请各位竞租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租会须知,并对自己在竞拍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拍人,均视为认可本场拍租会的竞拍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拍人须知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竞拍人须知

一、本次拍租的标的为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所属庄周小区B区部分商铺3年+2年期租赁经营权,标的分开拍租。拍租会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9时准时开始,竞拍人如不能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竞拍人须知对拍租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租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文字、图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的现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拍租会现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拍租的庄周小区B区部分商铺3年+2年期租赁经营权,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且均已展示,以现状为准。

三、竞拍人凭身份证与交纳保证金的票据进入会场按顺序领取号牌。竞拍人领取号牌须本人签字领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将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交至拍卖人处。

四、竞拍人号牌不得转让,若他人代收目录、竞租规则、代为举牌应价、代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造成法律后果由该号牌原登记人负责。

五、竞拍人在拍租前应详细查看拍租标的,一旦举牌,即承认拍品状况。拍租未成交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拍租保证金(不计息)。

六、本次拍租会为增价形式的拍租,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拍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允许竞拍人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若竞拍人同时报同一价格,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七、竞拍人参加本场拍租会,即表示已收到本场竞租会的公告、竞租目录、竞租规则等,即表示知悉以上内容。

八、提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拍卖会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①凡是已参加竞拍登记,现场不领牌或会场不举牌竞价的场外串标者、扰乱会场秩序不听劝阻者,即从竞拍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竞拍费用,并谢绝在本年度内参加本公司拍卖会;②凡是在会场内阻扰其他竞拍人竞价,一经发现,即扣除全部竞拍保证金,并谢绝在本年度内参加本公司拍卖会。

九、竞拍人必须遵守拍租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拍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生上述行为,没收全部保证金取消其竞拍人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在竞拍租赁房屋时,其原租户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竞拍人竞拍成功,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原交纳的拍租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交清三年期总租金及拍租佣金(按三年期总承租价款的1.5%收取)。如竞得人(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本公司将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谢绝其在本年度内参加本公司拍卖会。

十二、工商监督电话:0558—7683301

联系人:张先生18056727166

竞拍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签名: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特 别 声 明

一、本次拍租房产以委托人提供数据为准,本次拍租房产均已展示,以现状为准拍租和移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拍租成交的庄周小区B区部分商铺3年+2年期租赁经营权,由委托人负责清场和移交。

三、拍租成交后,拍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①交款期限:竞得人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缴清三年期总租金及拍租佣金(按三年期总承租价款的1.5%收取),逾期未交款作违约处理并保证金不予退还;②计租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租金和佣金交清后,竞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三年期租金交款票据与委托人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相关具体租赁要求以与委托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提示:以上拍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面积以现状为准,面积与竞租价格不挂钩,如有面积差额,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成交价不予更改;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补偿,竞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内容中注明的面积为准。

五、本次拍租的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应按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用途使用房屋,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对房屋的外观装修必须符合物管统一规定,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须符合要求。租赁期内房屋装修及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装修须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如须增容经委托人批准后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所有装修及户外门头店牌产权归委托人所有。房屋所涉及的水、电、物业、通讯、宽带、门前“三包”及治安等费用,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竞得人自行缴纳。

房屋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如与报名登记的户名(营业执照)不一致时,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处罚条款和措施为准。房屋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物业公司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竞得人须依法文明经营。本次拍租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棋牌室、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经营。餐饮、浴池、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经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环保要求。若有经营餐饮等行业的,油烟排放必须达环保要求,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能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若有经营洗浴等行业的,所需锅炉房应与其他建筑物分离,且必须具备防爆结构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本次拍租的所有标的均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竞得人因经营装修需要擅自更改租赁房屋结构的,在承租期满前要主动恢复原状,否则要承担恢复原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造成房屋毁损不可修复的,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竞得人租赁期满且不在继续承租,如有拖欠房租行为,又不愿意主动恢复房屋原状的,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县公证处的公证下,强行进行清理并收回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公证、恢复、搬迁、清理、保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其他具体约定事项,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六、凡是本次拍租活动前拖欠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门面房租金的个人或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拍租活动。拍租完成后,一旦发现或查实竞得人(承租人)为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门面房欠租者以他人名义参加拍租活动的,一律作废标处理,委托人将收回成交的租赁房屋,竞得人交纳的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拍卖人将依据委托人的再次委托重新举行拍租活动。

七、提示:竞拍人签收拍租会文件即表示知悉以上所述文件内容,会场举牌应价即表示确认,并承诺竞拍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拍卖法第39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双方如有争议,一律在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的住在地(蒙城县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竞拍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签名: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 经营权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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