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科设备(电子鼻咽喉镜、眼底照相机)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9]HJZB[GK]2020055-1-1)

耳鼻喉科设备(电子鼻咽喉镜、眼底照相机)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9]HJZB[GK]2020055-1-1)

耳鼻喉科设备(电子鼻咽喉镜、眼底照相机)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9]HJZB[GK]*******-1-1

一、项目编号: [350429]HJZB[GK]*******-1
二、项目名称:耳鼻喉科设备(电子鼻咽喉镜、眼底照相机)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429]HJZB[GK]*******-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南平市建阳区鸿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潭榕大厦3楼301室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9]HJZB[GK]*******-1-1包1

南平市建阳区鸿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001
手术器械

耳鼻喉科手术器械

宾得

EPK-i7000(A)/VNL-1570STK

1(台)

*******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梁齐伟 (包1)

评审专家:

朱任群,张良,吴高雄,黄龙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3500 1647 7070 5250 52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9]HJZB[GK]*******-1-1 包1 :17970元
收取对象: 南平市建阳区鸿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总医院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照相机 眼底 电子鼻咽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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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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