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九号路(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容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九号路(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项号 | 成交单位 | 单位地址 | 成交金额 (万元)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南宁市东葛路30号 | 14.4 |
八、谈判小组
成员名单 | 李水德、谭鉴湖、杨广明 |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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