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项目合同公告11N73033910220204001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项目合同公告11N73033910220204001

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JJC2020-ZFCG05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一村

联系方式:188*****246

供应商(乙方):杭州长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8*****6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项目
数量:1
单价(元):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原有的长山乡阳光堆肥房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提升为长山乡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站,并完善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服务要求:通过使用特定的可腐垃圾组合式预处理工艺将垃圾粒径降低至10cm左右、使用温控辅助调节手段堆体核心温度不高于65摄氏度,使用特殊的堆肥辅助材料将堆肥主体碳氮比推高至15左右,配合使用特殊的复合生物菌剂最低可将堆体物料发酵成肥时间短至20天以内。通过特定的自动增氧抽湿程式和仓底沥水硬件调节堆体的含水率以及仓内湿度,根据不同时季气候变化按特定的周期进行翻堆作业,将易腐垃圾预处理后的物料含水率控制在75%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通过废气全封闭微负压收集以及开放空间实现场界无组织废气的全覆盖植物液雾化除臭,使废气得到有效收置。通过改进优化废水预处理隔油沉砂工艺,且通过废水回喷仓内保持堆体含水、减少废水产生量以及提高综合利用率,并定期清运废油、沉砂以及污水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合同金额(元):*******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02 10:17:5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3/20212/142b1382-e7ff-4366-adca-bec3cd211e36">长山乡人民政府农村阳光堆肥房技改提升合同.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提升 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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