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084-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8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附件1910000
2编制《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附件1*******
3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附件1650000
4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壹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

1

910000

910000

2

编制《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

1

*******

*******

3

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

1

650000

650000

4

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

1

*******

*******

合计报价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7 ——2023-12-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地点当面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根据各项目进度,分开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6.22,说明:根据各项目进度,分开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4.49,说明:根据各项目进度,分开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1,说明:2021年底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1,说明:2022年底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7,说明:2023年底,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0877)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编制《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编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

1、《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生态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指标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对长沙市生态园林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找出问题和差距,为制定行动计划提供依据。

2、《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以0.5米高分辨率卫星数据为基本信息源,通过专业技术处理以及实地调绘,测算建成区各类绿地指标,全面了解城市园林绿化状况,为综合评估以及评审提供数据基础和依据。

3、《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在现状综合评估基础上,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提出工作目标,结合部门申报形成创建工作项目库,为创建工作提供指导。

4、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创建过程中的技术支撑、沟通协调以及专家组织等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中《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后,采购人按照程序分项进行验收;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在服务期满后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提交的成果包括:《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报告》、《长沙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报告》、《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动纲要》正式成果(包括文本与图册);《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汇编;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4)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5)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6)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7)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8)乙方应使用GIS系统、湘源CAD软件,并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9)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0)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1)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12)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或相关文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3)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补充和修改完善;若仍达不到要求,造成项目延误等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14)本合同所成的违约金系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旨在约束合同更好地履行,兼具惩罚与补偿双重性质,双方同意违约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裁决机构进行调整。

(15)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地址:曙光中路165号
法定代理人:邓鹏宇法定代理人: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刘辉委托代理人:唐裔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生态园林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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