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014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鹅秀中心消防站特种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014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必须符合行业GA634-2006《消防隔热服》标准要求,并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1.2隔热服包括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带头盔)、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组成,1.3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2技术要求2.1材质要求:材质为250g/m2-NomexⅢA+铝涂层,颜色为银色。损毁长度小于100mm,续燃时间小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在温度800℃距火源1.75m时2min服装内表面温度不大于25℃,可瞬间接近1000℃的高温环境,能反射90%以上的辐射热。2.2隔热头套视窗的总视野应大于80%,双目视野应大于65%,下方视野应大于50°。无色透明和浅色透明视窗的透光率分别不应小于85%和43%。2.3隔热头套内需配备消防员灭火防护头盔。2.4整套隔热服的质量(包括防护头盔、隔热头套、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不应大于5.5kg。2.5 隔热服脚套和裤子连接在一起,不可拆卸。2.6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3其他要求3.1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箱,以方便运输和存放;3.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3.3提供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或代理厂家。 | 件 | 25 | 62500 | 2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由头罩、上衣、裤子、手套、靴子组成,面料为进口碳纤维防火布材料,由耐火纤维布、防火层、耐火隔热层、防水层、阻燃隔热层、舒适层组合而成。1.3各对称部位应基本一致,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防护服外贴条应齐全,不应有部件欠缺。1.4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技术要求2.1材质要求:采用耐燃纤维织物要求用含二氧化硅(SiO2)量较高的玻璃纤维织物或金属丝玻璃纤维织物等耐燃纤维织物。 2.2避火服头套内需配备消防员头盔。并且该头盔必须符合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佩戴方便,大小可调,头套的大小尺寸应能在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的情况下能正常工作。2.3避火服腰部宽紧带可调,背部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内置背囊。2.4整套避火服的质量不应大于12kg。2.5耐火焰温度1000℃,能防护1000℃的辐射热。2.6组合材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内表温升不超过25℃。2.7抗火焰燃烧性能:内表温升不超过25℃。2.8 服装整体抗热性能:内表温升不超过13℃。2.9避火服靴子应具备防刺穿、耐1000V以上高压电性能,且穿着后行动方便。2.10避火服面罩:采用耐高温镀金玻璃面屏。 | 件 | 8 | 116000 | 3 | 二级化学防护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产品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1.2 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2技术要求:2.1防化服为连体结构,由化学防护头罩、二级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靴、化学防护手套构成,能完全将使用者覆盖,其中头罩、防护服袖口有一定的弹性,结实耐用;化学防滑头罩,有一定的弹性,与衣服连体设计,防护服前方的拉链门襟为同种材料的三层保护层;袖口带松紧带,并有可调节的保护层;额外加固了肘部和膝部;在裤腿底部有可调节的保护层,并有靴带;2.2采用PVC材质,通过新型化学防护技术与热防护面料技术结合而成,阻燃,当暴露在热源或爆燃中时,面料不发生熔滴现象,防护服前方的拉链门襟为同种材料的三层保护层;2.3抗水渗漏:喷淋20min后无渗漏;2.4 贴条的黏度强度≥0.78N/m2.5耐老化:125℃、24h后不粘、不脆;2.6阻燃性能:续燃时间10S、阴燃时间10S、损毁长度≤10cm2.7耐寒性能:-25℃、5min后拉直无裂纹2.8防化服颜色醒目颜色,服装自重≤2.5kg2.9防化试验:硫酸40%≥460分钟,达到6级,硫酸95%≥460分钟,盐酸(≥37%)≥460分钟,硝酸25%≥460分钟,氢氟酸≥460分钟,原油≥460分钟。2.10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3其他要求3.1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箱,以方便运输和存放;3.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3.3提供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或代理厂家。 | 件 | 50 | 107500 | 4 | 一级化学防护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产品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1.2符合欧洲消防气密性防化服标准EN943-2:2002(ET)或符合美国防化服标准,包括对化学战剂的防护NFPA1994:2007标准, EN 943-1:2002, SOLAS II-2, Reg. 19等国外防化服标准;1.3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2技术要求2.1适用于最危险的呼吸危害和皮肤危害同时存在的环境,A级气密型防化服;2.2由最柔软的复合高质量材料制成,每层都经过缝合并用热空气内外检测气密性,柔韧性好,采用可折叠双层面镜,视野≥95%,保质期≥10年。2.3全封闭,前面左侧开口,方便穿戴和脱卸,带泄压阀,连体腰带可调节尺寸;2.4超长气密型拉链扣(自下而上),双层连续的尼龙盖保护拉链扣;2.5内置连体手套:采用丁基橡胶外层和碾压薄膜内衬,增加抵御化学物质腐蚀和硬物穿刺的性能,可以很容易替换损坏的手套而不影响防化服的完整性;2.6外置手套:可选用Kevlar材质,具备良好的防化性能的同时具备防切割保护;2.7防化性能:除了能够防护常规化学毒气外,还必须能够防护VX(人造神经毒气)、芥子气(HD)、路易斯气(L)、梭曼(GD)、沙林等特殊化学毒气;2.8防化靴:具备防砸、防刺穿、耐热功能。2.9重量:不超过3.5公斤。颜色采用醒目颜色。工作温度:-80℃~+60℃;2.10能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2.11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3其他要求3.1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箱,以方便运输和存放;3.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3.3提供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或代理厂家。 | 件 | 15 | 232500 | 5 | 特级化学防护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1.2防护服面料可修补可循环使用,同时符合NFPA1991:2005(美国消防行业标准)和EN 943-1:2002(欧洲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3 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防化服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2.技术要求:由带全视野的连体头罩、化学防护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囊、防护靴、防护手套、排气阀等组成。2.1化学防护服材料由D-mexTM五层对称材料或优于其原料的材料组成,能够极好的抵御工业化学品、化学战剂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侵袭;其创新材质使其同样适用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及处理低温物质的工作;2.2靴子和衣服为全封闭式连体气密性设计;手套和衣服采用可拆卸更换方式安装;2.3 采用最先进的D-mexTM材料面料,重量轻,材料易悬挂,这些性能不但方便了使用者进行操作,更提供了全方位的灵活性;2.4最新设计的面罩可提供全视野,并预留佩戴头盔的空间;面罩内置防雾面屏; 2.5气密型拉链,配有双层连续的尼龙盖保护拉链扣。拉链位于防化服前面左侧,从头部到小腿。闭合方向:从下到上或从上到下。配有前置泄压阀,可排出防化服中的空气;2.6面料柔软,服装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使用者的工作效率得以大大地提高。机械性能达到:耐磨性6级,耐弯曲龟裂性6级, -30°C的耐挠曲龟裂性6级,耐撕裂性6级,抗爆裂6级;2.7手套可随时更换,无需任何工具或额外的配件如密封胶等,手套配置Viton手套或优于其材质的手套;2.8 带连体防化靴,具备防砸、防刺穿、耐热、绝缘功能2.9 全套重量≤7kg;防化服颜色为橙红色或蓝色或其它醒目的鲜艳颜色;2.10最低工作温度: ≥-80°C;2.11具有优异的耐低温性能,可用于-80℃的低温环境中,可用来处理液化气或在低温环境下作业。2.12抗化学品渗透:可以防护VX(人造神经毒气),芥子气(HD),路易斯气(L),梭曼(GD),沙林,氯气,丁二烯等毒气,有效防护氢氧化钠40%、丙酮、乙氰、乙酸乙酯、硫酸96%、氨、环氧乙烷、四氯乙烯、甲醇、甲苯、四氢呋喃、二硫化碳等530分钟以上2.13 存储寿命:未使用或者遵守建议的储存条件和维护周期的情况下,防化服的存储期限≥13年 | 件 | 4 | 157600 | 6 | 防化手套 | 手套 | 1整体要求1.1 必须符合国家GA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技术标准并有相应检测报告;1.2为整装进口产品2技术要求2.1材料:采用杜邦产面料或氯丁橡胶,可抵御酸碱及有害油类侵蚀。2.2防化手套具备阻燃、防酸碱、防水、佩戴舒适、活动方便等性能。2.3防化手套防护范围,包括油类、酸类、腐蚀性介质、酒精及各种溶剂,允许间歇的伸入最高温度1500℃,最低-190℃的液体中。对所有机械性伤害提供良好的保护。2.4 其他技术必须满足二级防化服的有关要求;2.5标签位置正确,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验收要求;3验收要求验收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3.1配备专用包装箱(运输用)和包装盒(包装器材用),包装盒必须经久耐用,并方便运输;3.2器材交货验收时应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合格证;3.3说明书为中文说明书,并提供两份(纸制说明书一份,电子说明书一份);3.4每件器材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3.5 必须提供产品品牌、生产厂家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及代理商的详细地址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 | 副 | 10 | 1900 | 7 | 内置劳动保护手套 | 手套 | 1 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GB12014-2009《防静电工作服》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1.2 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 外观要求2.1各部位熨烫平整、整齐美观、无水渍、松紧适宜,无跳针、开线、断线;2.2标签位置正确,标志准确清晰。3 技术要求3.1 防静电、质地柔软,五指式,可与防化装具配套使用;3.2 采用纯棉材料,洗涤不退色。 | 副 | 90 | 810 | 8 | 防高温手套 | 手套 | 1 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技术要求2.1防高温手套采用进口防火纤维密织而成;2.2 防高温手套为五指分开手套;2.3 防高温手套具备隔热、耐高温、阻燃等性能,耐500℃以上高温30-40秒;2.4手套衬里需与外层、防水层、隔热层连接固定,在使用中内层不会随手指脱出; 2.5应符合阻燃和人体工效的要求,手套的设计应能保证限制杂质进入手套口,手套应与所穿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袖口相配套;2.6 其它方面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有相应检验报告;2.7标签位置正确,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验收要求。 | 副 | 10 | 1900 | 9 | 消防员防蜂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技术要求2.1由多层面料组成,连体式设计,密封性好。主要防止蜂蜇及蜂类毒液侵袭,还可防硬物刮擦、切割、撕破等危险危害因素对消防员造成的损伤。2.2包含以下主要部件:头罩、护目镜、服装、手套、靴子。2.3头罩面网由成型双层不锈钢网制成,头罩面纱视野大,纱眼细小,具有耐折、耐压、回弹性好、通透舒适等特点,能很好地保护穿着者的面部。2.4运动式防蜂靴,轻便合脚舒适;靴子始滑角≥15°;靴子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不小于5000V时, 泄漏电流<3mA。2.5整体抗穿刺性能:≥0.4N;外层面料撕破强力:≥60N;外层面料断裂强力:≥650N。2.6服装甲醛含量: GB18401—2010 B类。2.7手套耐切割性能:≥2N,设计灵巧。2.8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 | 件 | 5 | 14500 | 10 | 电绝缘装具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绝缘服装符合Q/321203?CAA023-2005标准要求;绝缘靴符合GB12011-2000标准要求;绝缘手套符合GB/17622-2008标准要求;三者均需提供国家级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1.2 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外观要求2.1各对称部位应基本一致,面料表面应平整,没有有破损、防护服外贴条应齐全。2.2标志设置正确,内容清晰满足验收要求。3.技术要求3.1服装要求3.1.1用于带电作业时的身体保护,具备阻燃、绝缘性能,可防7000V以下高压电。3.1.2分体式;最大使用电压不小于17000V。3.1.3多层绝缘树脂制成,柔软轻便、容易保养、电气绝缘性能高、机械强度高等特点。3.1.4有阻燃橡胶、高分子绝缘内衬构造,表面无污点、气泡、开胶及破损现象。3.2电绝缘手套3.2.1 手套经特殊处理天然橡胶制成,质地柔软,采用五指设计。3.2.2测试电压:20KV/3MIN,最大使用电压:17000V。3.3电绝缘靴3.3.1 高压橡胶制成,测试电压:20KV/3MIN,最大使用电压:不小于17000V。 | 个 | 3 | 10833 | 11 | 防静电服 | 其他被服装具 | 1 .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GB12014-2009《防静电工作服》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 外观要求2.1面料无破损、斑点、污物或其他影响面料防静电性能的缺陷;2.2各部位熨烫平整、整齐美观、无水渍、无烫光,衣领平服、不翻翘;2.3标签位置正确,标志准确清晰;2.4服装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上下松紧适宜,无跳针、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3.技术要求3.1采用纯棉面料,全身结构,柔软、永久防静电、洗涤不退色;3.2服装上不得使用金属附件,服装应全部采用防静电织物,不使用衬里;3.3服装的断裂强度:经向、纬向≥390N;3.4耐水色牢度/级(变色、粘色):≥3~4;4.产品的包装和储存4.1内外包装应设防潮层。 | 件 | 15 | 42000 | 12 | 消防阻燃毛衣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消防阻燃毛衣符合GB/T5454-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2 技术要求2.1 阻燃毛衣采用芳纶阻燃材料和羊毛混纺。并采用100%Nomex缝纫线,双缝制,防止毛衣断裂和分段。2.2 反复水洗或氧化,阻燃功能无显著减退。2.3 续燃时间:经、纬向≤0S;阴燃时间; 经、纬向≤0S;损毁长度:经、纬向≤50mm。2.4服装规格、尺寸大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咨询支队级用户单位后勤装备业务部门,并且完全满足所有用户单位对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3其他要求3.1对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箱,以方便运输和存放;3.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3.3提供包装箱,箱体上面必须有品名、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或代理厂家。 | 件 | 60 | 15600 | 13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 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 技术要求2.1 在不破损和正常使用保养的情况下降温袋可被预冷1000次以上。2.2 蓄冷剂在低于26℃的环境下可自动充冷,无需冰箱。贴体温度26-29℃,持续时间2-3小时。2.3背心采用阻燃面料,遇火碳化,无熔融、滴落现象;背心结构设计可防冻伤及水汽凝结,且易于拆洗,易于穿脱。2.4 总质量≤2.0 kg。2.5 降温背心缝制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包缝线每3cm不应小于9针。具有永久性标签。 | 件 | 15 | 7350 | 14 | 移动供气源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符合国家GA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2符合国家GA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1.3气瓶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2.技术要求2.1 由4个6.8L的30MPa高压碳纤维气瓶,双减压阀,高、中压压力表,1个低气压气动发声报警器,小推车、长度60m推车软管1根、另配2根15m输气管(共90m,所有软管能串连使用)、2个正压式呼吸面罩及供给阀,2个Y型接口和1个自带式2升小型碳纤维气瓶(小型气瓶配减压阀、输气管、快速接口等部件,能直接接面罩使用)和手动切换阀等部件组成。2.2 气瓶为铝合金内胆碳纤维缠绕气瓶,外层涂环氧树脂,气瓶阀通过3C认证。2.3 面罩具有双重防雾功能,经防雾及硬化处理;供气阀可与面罩360度快速插接;中压导管的总长可根据需求延长到90m以内,供气阀与供气软管之间为软性连接方式,大流量输出减压阀,确保充足的呼吸流量;推车为不锈钢或更优材质,带有停车制动装置,设置有存放面罩、供给阀、小型气瓶等器材的不锈钢或更优材质箱子1个。2.4 气瓶符合GB28053的规定,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公称容积不应小于6.8L。2.5 气瓶瓶阀符合GA124-2013的规定。2.6 全面罩与供气阀、转换装置与呼吸软管之间的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50N。分供气管与转换装置、主供气管与分供气管之间的连接强度不应小于750N。2.7 气瓶保护:在气瓶的上端和底部使用橡胶皮套进行保护,对整个气瓶瓶体用进口芳纶阻燃布料制成保护套对瓶身进行整体保护,并在保护套上缝制2圈3M黄银黄反光标识,瓶身用反光材料印制“湖南消防”标识。 | 台 | 2 | 31400 | 15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满足GA632-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标准。1.2获得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2技术要求2.1结构组成: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整机包括:背带及外壳、呼吸软管及排水阀、高压氧气瓶、减压装置、二氧化碳清净罐、冷却器、呼吸气囊、智能电子压力表及报警器、压力平视显示装备、全面罩。2.2额定防护时间:≥120min;整机佩戴质量≤10Kg;2.3高压氧气瓶采用碳纤维瓶,容积≥1.5L,工作压力≥20Mpa;2.4呼吸气囊容积≥5L;2.5全面罩采用大视野,具有双层密封边,面罩材料经过特殊防雾和耐磨处理,具有抗冲击、耐磨、不易老化的特点;2.6降温装置采用可循环使用的冷却材料,无需冷冻,室温下即可凝结重新发挥冷却降温作用;2.7电子报警装置具备气瓶压力数显和机械指针双显示、测温功能、静止报警功能、电池电量检测功能、主动呼吸功能;2.8配备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可实时显示气瓶压力值范围;2.9整机配套使用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检修工具等。 | 台 | 6 | 255000 | 16 | 强制送风呼吸器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滤毒罐符合GB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1.2 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外观要求2.1整套面具无磨损或老化的橡胶件,无磨损或松驰的织带和损坏的零部件。2.2 外表面无划痕、擦伤、破损和碳纤维丝裸露现象,面屏等组件要求连接牢固。2.3 滤毒罐标签内容明确。3技术要求3.1 消防员开放空间由毒环境中作业时的呼吸保护装备。防毒时间≥43min。3.2 全面罩材质:硅胶 、增强聚碳酸酯镜片。球形大视野。重量≤500克(不含滤毒件)。3.3 全面罩具有双重防雾功能,头套及松紧调整带采用Kevlar材质,经防雾及硬化处理,可永久防雾;导气管与全面罩360°快速插接,为德式快插联接方式。3.4 呼气阻力:≤98Pa(30L/min)。3.5 配置3只滤毒罐,防毒类型为综合防毒型罐,能有效防御各种有机、无机气体,在罐体用中文标识出适应范围,重量≤500克/只,标签颜色为褐色。并在罐体上标识出防护有毒物质种类。3.6 滤毒罐材质:铝。标色:灰色。有效期:5年。3.7 送风量≥200L/min ,电机连续工作时间≥3小时。 | 台 | 4 | 11200 | 17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满足GA411-2003标准《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1.2获得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技术要求2.1自生氧自救呼吸器由防护头套、面罩、药罐、通气管和贮气袋组成,人体佩戴时呼吸器官与大气环境隔绝,利用化学生氧剂产生的氧,供逃生者在有毒有害气体、火灾等危险缺氧下使用。2.2自生氧自救呼吸器所有金属零部件应耐腐蚀,其表面应无龟裂、皱折、毛刺等缺陷,药罐应由金属制成不应使用非金属材料,其它裸露在外非金属材料具有阻燃性能。2.3呼吸器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能快速打开,佩戴迅速、简便,系带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面罩与人员的脸部贴合紧密、舒适。2.4接触佩戴者皮肤的材料无刺激皮肤,接触佩戴者的部件无锐边、毛刺等缺陷。2.5该呼吸器佩戴质量:0.981kg,有效防护时间>30分钟,防护时间初始2min内氧气浓度>17%,其余防护时间>21%,防护时间内二氧化碳浓度最大值:1.92%,二氧化碳浓度平均值:0.82%,在防护时间内,贮气袋不得出现吸空现象,吸气温度:45.9度,吸气阻力:607Pa,呼气阻力:905Pa,呼吸阻力之和:1509Pa,药罐、贮气袋、通气管与面罩间的联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50N。贮气袋有效容积6.2升。2.6保质期:≥4年 | 个 | 25 | 19750 | 18 | 消防专用救生衣 | 其他被服装具 | 1.整体要求1.1通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1.2适用于消防部队抗洪抢险和处置水域事故时使用。采用固有浮力材料与充气气囊复合配置浮力的方式,配备示位灯、哨笛等水上救援工具。1.3 验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 技术要求2.1救生衣采用固有浮力材料、充气气囊两种浮力方式制成。2.2在水中支持直立和后仰两种浮态。2.3总浮力不小于150N。2.4救生衣气囊手动充气时间不大于3秒。2.5具有防止在水中窜动的裆带。2.6具有适合存放和适合随冲锋舟及随车携带的包装袋。2.7.配备哨笛一只。2.8配备二氧化碳钢瓶2支。 | 件 | 75 | 82500 | 19 |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1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并在投标时或交货验收时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完整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的优于交货验收时提供的)。2.技术要求2.1 安全吊带的承重织带宽度应不小于40mm且不大于70mm。2.2 安全带应能调节尺寸大小以适合不同体型佩戴。 2.3 安全带的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2.4 安全带的织带边缘应通过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2.5安全带上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不应少于13 mm;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2.6 安全带的拉环不允许焊接。2.7吊带设计负荷≥1.33KN,固定于腰部、大腿或臀部以下部位,用于紧急逃生。 | 套 | 25 | 9750 | 20 |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 消防设备 | 1.整体要求1. 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并在投标时或交货验收时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完整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的优于交货验收时提供的)。1.4该产品应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2.技术要求2.1 安全吊带的承重织带宽度应不小于40mm且不大于70mm。 2.2安全带应能调节尺寸大小以适合不同体型佩戴。 2.3 安全带的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2.4 安全带的织带边缘应通过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2.5安全带上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不应少于13 mm;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2.6 安全带的拉环不允许焊接。 2.7吊带设计负荷≥2.67KN,固定于腰部、大腿或臀部以下部位,适用于救援。 | 套 | 25 | 1745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伍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件 | GRF-BS | 25 | 2500 | 62500 | / | 2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件 | BHF-BS | 8 | 14500 | 116000 | / | 3 | 二级化学防护服 | 件 | CPS601 | 50 | 2150 | 107500 | / | 4 | 一级化学防护服 | 件 | CPS5900 | 15 | 15500 | 232500 | / | 5 | 特级化学防护服 | 件 | CPS6900 | 4 | 39400 | 157600 | / | 6 | 防化手套 | 副 | Butyl | 10 | 190 | 1900 | / | 7 | 内置劳动保护手套 | 副 | CMST-BS | 90 | 9 | 810 | / | 8 | 防高温手套 | 副 | GWST-BS | 10 | 190 | 1900 | / | 9 | 消防员防蜂服 | 件 | FFF-BS-2 | 5 | 2900 | 14500 | / | 10 | 电绝缘装具 | 个 | DJF10 | 3 | 3611 | 10833 | / | 11 | 防静电服 | 件 | FJDF-BS | 15 | 2800 | 42000 | / | 12 | 消防阻燃毛衣 | 件 | BS-MY | 60 | 260 | 15600 | / | 13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件 | JWBX-BS | 15 | 490 | 7350 | / | 14 | 移动供气源 | 台 | CGKH4-2 | 2 | 15700 | 31400 | / | 15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 台 | RHZYN120 | 6 | 42500 | 255000 | / | 16 | 强制送风呼吸器 | 台 | HAT-QS | 4 | 2800 | 11200 | / | 17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个 | HFZY30A | 25 | 790 | 19750 | / | 18 | 消防专用救生衣 | 件 | XJSY50/100/150 | 75 | 1100 | 82500 | / | 19 |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 套 | 090703 | 25 | 390 | 9750 | / | 20 |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 套 | FZL-DD-III | 25 | 698 | 17450 | / | 21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套 | FZL-S-T12.5 | 13 | 798 | 10374 | / | 22 |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 套 | CAMP套装 | 13 | 8598 | 111774 | / | 23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个 | RJW7103 | 13 | 799 | 10387 | / | 24 | 消防用荧光棒 | 个 | KALN-YG-120 | 180 | 99 | 17820 | / | 25 |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 副 | SY-PFS-T9.5 | 10 | 799 | 7990 | / | 26 | 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 | 件 | SY-F | 13 | 14700 | 191100 | / | 27 | 水域救援头盔 | 个 | SY-TK | 13 | 900 | 11700 | / | 合计报价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物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额的95%。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其他付款材料(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在收到所有材料后启动付款程序。,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95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为质保金,从验收通过后第一天开始计算,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其他付款材料(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在收到所有材料后启动付款程序。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白石洲支行(深圳星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7)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原厂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均符合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相应质检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消防专业的各类规范、标准,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部分产品的质保期超过壹年的,以产品参数中规定的为准。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须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乙方需无条件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人设备正常运行。 (7)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8)如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现场。 (9)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均享受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从其他投标人处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4保管责任及所有权转移 (1)自甲方收货且验收合格之日,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的所有权及保管责任转移至甲方。 (2)甲方收货且验收合格前的,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责任及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7.1.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7.1.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截至合同终止之日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乐社区43区兴华一路华创达创客创新联盟A栋A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