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常荫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小区内)(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常宁市常荫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小区内)(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常宁市常荫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小区内)(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常宁市常荫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小区内)(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5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信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六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用为10.41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计取全额工程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按当期发布指数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及销项税额,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跟利润根据工程类别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投标报价按上述取费计算总价的 91.00 %计取(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设计费用为10.41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计取全额工程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按当期发布指数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及销项税额,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跟利润根据工程类别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投标报价按上述取费计算总价的 91.48 %计取(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设计费用为10.41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计取全额工程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按当期发布指数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及销项税额,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跟利润根据工程类别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投标报价按上述取费计算总价的 91.60 %计取(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工期

90日历天

详细评审

得分情况

总分

85.44

60.31

56.18

设计建议书(45分)

34.57

23.57

25.00

施工实施方案(20分)

17.71

10.86

8.14

资信和业绩(20分)

20.00

13.00

10.00

投标报价(10分)

9.98

10.00

9.99

信用评价(5分)

3.18

2.88

3.05

项目

经理

姓名

刘炬

凌彬

陈朗

证书编号

********8068

********4720

********1197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谭亦灏

张戈

郑明亮

证书编号

J********00046A

********4424

粵高职证字第160*****02808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施工实施方案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

18

19

18

18

18

16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信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0

11

11

12

11

11

10

3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六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8

8

8

9

8

8

8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设计建议书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4

37

35

35

34

36

31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信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3

29

24

21

23

21

24

3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六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26

26

24

24

25

24

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提出异议或投诉。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招 标 人: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663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基础设施 小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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